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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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研究院项目的事项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研究院项目的议案》,同意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200万元投资建设研究院项目。具体的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研究院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2、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投资改扩建生产线项目的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投资改扩建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5,00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高档特种纸深加工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一期)。具体的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投资改扩建生产线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溪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起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溪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提前审议通过了此议案的财务报告部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6年8月25日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