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17 公司简称:中衡设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人民币(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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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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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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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6-033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实施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8月21日,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56.84万元(未经审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76,190,29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3,500,000股,即以272,690,2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人民币(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54,538,058.6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规范、有效。同意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6-034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中衡设计大厦四楼中庭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9日
至2026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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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6年 8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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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和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6年9月7日(周一)一2026年9月8日(周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
出现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2、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宛亭
(2)联系电话:0512-62586618
(3)传真号码:0512-62586259
(4)电子邮箱:security@artsgroup.cn
(5)邮政编码:215123
(6)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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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6-032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4楼中庭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张谨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谨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26年8月21日至2029年8月20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经换届选举后,公司第六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候选人及各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张谨、陆学君、杨俊、路江龙、黄琳,其中张谨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张浩、王世文、张延成,其中张浩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世文、杨俊、张谨,其中王世文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杨俊、张浩、张谨,其中杨俊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张谨女士提名,聘任路江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总经理路江龙先生提名,聘任陆学君、黄琳、史明、谈丽华、薛金海、胡湘明、高霖、赵海峰、丁炯、赵亚萍、胡义新为公司副总经理,孙王艳为公司财务总监;根据董事长张谨女士提名,聘任胡义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上述人员简历详附件)
上述人员的任期均为三年,自2026年8月21日至2029年8月20日。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同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6年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人民币(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9月9日(星期三)下午15:00时在公司四楼中庭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路江龙: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防震减灾与防护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英联邦)结构工程师学会(IStructE)会员及特许结构工程师;曾获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等荣誉;2004年至今,历任公司结构工程师、钢结构所所长、总监、精筑技术设计研究院院长、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海外发展中心总经理、新加坡子公司董事、中衡幕墙监事、中衡精数执行董事、新区二分公司负责人、赛普成长监事。
陆学君:1971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6年至2003年,任公司结构工程师;2003年至2011年9月,历任公司结构工程师、结构二所所长、工程分公司总经理、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苏州华造董事长、新加坡子公司董事、赛普成长董事、工程分公司负责人。
黄琳: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苏州科技学院建筑学专业,获学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2004年历任公司建筑创作所所长,创作院设计总监。获得2018年中国建筑学会青年建筑师奖,被评为2019年苏州工业园区各行业先进典型青年代表,获得2019年江苏省紫金文化创意英才、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苏州市最美劳动者等荣誉。历任公司建筑创作设计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集团总建筑师、建筑创作设计研究院院长、新加坡子公司董事、赛普成长监事、新区分公司、相城分公司、吴江分公司、吴中分公司、雄安分公司负责人。
史明:1972年出生,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校外导师;曾获“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荣誉。2003年起历任公司建筑所所长、建筑部副部长、建筑院技术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产业园区设计研究院院长、园区规划董事、上海分公司负责人。
谈丽华: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东南大学防灾减灾与防护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苏州科技大学产业教授(兼职);曾获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等荣誉;1999年至2003年,历任公司结构部工程师、结构二所所长;2003年至今,历任公司结构二所、结构二部主任、结构院副院长、院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执行总工程师、中衡幕墙董事。
薛金海:1974年出生,毕业于重庆建筑大学,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2001年至2003年历任公司建筑师、项目经理;2003年至2011年9月,历任公司项目经理、建筑四所所长、副总建筑师、居住建筑研究所所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人居环境设计研究院院长。
胡湘明:1975年出生,毕业于东南大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东南大学、苏州科技大学校外导师;曾获第六届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江苏省紫金文化创意英才等荣誉。2007年起历任公司建筑所所长、建筑院技术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建筑技术设计研究院院长、南京分公司负责人。
高霖:1981年出生,毕业于东南大学建筑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东南大学研究生院指导教师、武汉理工大学建筑系硕士生校外导师;曾获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长三角建筑学会联盟青年建筑师、入选苏州紧缺人才;中国建筑学会资深会员、江苏省土木建筑学院第十届理事会建筑创作(建筑师学会)专业委员会青年建筑师学组委员。2007年起历任公司国际创意中心所长、技术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国际创意中心主持建筑师,湖北分公司院长、华中总部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湖北分公司、武汉长江新区分公司负责人。
赵海峰:1976年出生,毕业于苏州科技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学历,正高级建筑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师分会理事,中国建筑学会工业建筑分会理事、苏州市设计产业联合会副理事长;1999年工作至今,历任公司建筑师、建筑所所长、技术总监、精筑技术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总建筑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执行总建筑师;精筑技术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中衡精数监事。
丁炯: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城建学院,高级工程师,2003年至2018年,历任公司暖通工程师、暖通二所所长,2018年至今历任精筑设计研究院设备部长、技术总监、副院长、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海外发展中心常务副总经理、精筑技术设计研究院院长、总工程师、市场战略中心主任、中衡精数总经理。
赵亚萍:1987年出生,九三学社社员,毕业于苏州大学,本科学历,历任集团市场合约部专员、高级经理、主任、总经理助理、监事会主席,曾获得2022年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撷英”人才。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市场合约部主任。
胡义新: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券业从业资格、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历任天合光能有限公司(纽交所上市代码:TSL)上市办主管、法务主管,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667)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务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务与投资管理部主任、中衡卓创监事会主席、新加坡子公司董事、浙江咨询董事、中衡节能执行董事、境群规划董事、华中总部子公司董事、中衡众创执行董事、衡星信息执行董事、中衡新业监事、辽宁分公司负责人、赛普成长董事。2018年第十四届、2019年第十五届、2020年第十六届、2021年第十七届、2022年第十八届新财富金牌董秘、新财富金牌董秘名人堂成员;2019年上海证券报“金质量”精锐董秘。
孙王艳:1982年出生,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13年至2020年历任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6-035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胡义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胡义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胡义新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胡义新先生具备财务、法律合规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必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胡义新先生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胡义新先生兼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分管经营业务),能够明确区分与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胡义新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认为胡义新先生已取得了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胡义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为三年,自2026年8月21日至2029年8月20日。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胡义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件:
胡义新先生简历
胡义新: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券业从业资格、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历任天合光能有限公司(纽交所上市代码:TSL)上市办主管、法务主管,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667)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务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务与投资管理部主任、中衡卓创监事会主席、新加坡子公司董事、浙江咨询董事、中衡节能执行董事、境群规划董事、华中总部子公司董事、中衡众创执行董事、衡星信息执行董事、中衡新业监事、辽宁分公司负责人、赛普成长董事。2018年第十四届、2019年第十五届、2020年第十六届、2021年第十七届、2022年第十八届新财富金牌董秘、新财富金牌董秘名人堂成员;2019年上海证券报“金质量”精锐董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义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