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89 证券简称:*ST京化 公告编号:2026-056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0日 10点 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飞鹰路7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0日
至2026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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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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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会
3、登记地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5-86586335
3、联系邮箱:ir@njyigong.cn
4、联系人:郑卉、端赟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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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0889 证券简称:*ST京化 公告编号:2026-054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名称拟变更为:南京工艺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事宜,最终结果以登记机关备案、登记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
(一)变更情况
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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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原因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办理完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交割事宜,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工艺”)100%股份已变更至公司名下,南京工艺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的置出资产已同步完成交割。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滚动功能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为准确并充分体现当前的业务布局和长远的战略定位,公司拟对名称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58,017,919股变更为586,589,34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58,017,919.00元变更为586,589,347.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上述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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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工艺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8月版)。
本次公司名称的变更不改变公司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合同的效力。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一并进行相应修改、变更或登记与备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相关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及本次事项对应的全部配套手续,本次变更最终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事项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并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和备案。本次公司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变更存在修改、调整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89 证券简称:*ST京化 公告编号:2026-053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召开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6年8月18日以文档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提请将如下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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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0日上午10:30。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600889_南京化纤_股东会通知_2026-08-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 600889 证券简称:*ST京化 公告编号:2026-055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工艺”)
● 增资金额: 39,453.62万元
● 增资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增加投资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95号),公司于2026年6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571,428股,每股发行价为15.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999,991.2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812,772.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6,187,218.29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验字(2026)第02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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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概况
1、本次增资情况
为了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9,453.62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南京工艺增加投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其中0元计入注册资本、39,453.6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本次增资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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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概况
本次增加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工艺是公司募投项目“滚动功能部件国产化关键高端制造装备产业化应用项目”的实施主体。
(二)增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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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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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9,453.62万元对南京工艺进行增资,其中0元计入注册资本、39,453.6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实施前,南京工艺的注册资本为9000.00万人民币,公司持有南京工艺100%的股权;本次增资实施后,南京工艺的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公司仍持有南京工艺100%的股权。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南京工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将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南京工艺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滚动功能部件国产化关键高端制造装备产业化应用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提示
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行了审慎且充分的论证,但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产业政策、技术水平、产品价格等因素的状况和可预见的未来发展做出的判断,若未来实际情况与预期出现差异,则募投项目的实际收益将有可能低于预期。公司将持续关注募投项目推进情况,并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积极预防和应对相关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并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京工艺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京工艺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