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82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董事姚舜先生、吴祖亮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边逸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上半年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批准对外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违规情形,同意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结项募投项目之“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和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83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6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