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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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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6-048

转债代码:118007 转债简称:山石转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景润路181号山石网科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共有公司股份1,414,45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本次股东会计算相关比例时已扣除上述已回购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和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海强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列席10人;

2、董事会秘书尚喜鹤列席本次会议;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贾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本次股东会议案4、5、6、7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1、2、3、4、5、6、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至议案6涉及回避表决:拟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和拟作为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股东及与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4、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如有)。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媛媛、丁晓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6-049

转债代码:118007 转债简称:山石转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8月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一)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9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上述9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对公司股票的买卖行为系基于自身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公司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的决定,其在股票交易行为发生时,未获知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二)非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中介机构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东方财富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相关买卖股票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独立投资策略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