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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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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版)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公司2026年1-6月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1,691.91万元,减少2026年1-6月利润总额1,691.9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6年1-6月的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6年1-6月的经营成果。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状况以及2026年1-6月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6-051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

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

鉴于本次发行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经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有利于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延长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相关授权有效期,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鉴于本次发行审核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审核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查意见;

(四)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6-052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0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2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上述议案1.00-2.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9:00-12:00,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20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成

电话:0553-5650331

传真:0553-5650331

邮箱:wuhusanlian@wuhusanlian.com

通讯地址: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20号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82”,投票简称为“三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1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6-053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69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5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38.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7.93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265.34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2,053.5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7,211.8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30Z013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芜湖万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芜湖兆联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已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2,445.28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的4个项目分别为:精密锻造生产线技改及机加工配套建设项目、高性能锻件生产线(50MN)产能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差异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的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5,622.89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20.94万元,公司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843.84万元。上述预先投入金额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3]230Z2082号”鉴证报告;同时,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经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经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经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经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4,8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4,8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3,000.00万元。截至2025年7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及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安排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6月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高性能锻件生产线(50MN)产能扩建项目已结项,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1,883.99万元(含应付未付尾款542.8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7月予以注销。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精密锻造生产线技改及机加工配套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024.47万元(含应付未付尾款2,510.8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9月予以注销。

2026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2,085.94万元(含应付未付尾款1,357.8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6年7月予以注销。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031.22万元(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金额4,000.00万元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1.2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6.00%,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主要系剩余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2026年7月,剩余超募资金已全部转入投资建设在建项目。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23,743.63万元,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48%,未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即2024年6月13日)起可以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23,743.63万元,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48%,未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可以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23,743.63万元,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48%,未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使用本次审议通过的超募资金额度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800.00万元。

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未使用的超募资金2,743.63万元及2025年4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5月16日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2,200.00万元超募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及利息、现金管理收益一并全部用于在建项目“汽车轻量化锻件精密加工项目”。同时,公司将“汽车轻量化锻件精密加工项目”名称变更为“汽车轻量化锻件生产(一期)项目”,将该项目的原计划总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变更为35,733.87万元人民币。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兆联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5,700.00万元,其中优先使用剩余未使用的超募资金4,943.63万元及超募资金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最终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如不足5,700.00万元则以自有资金补足,如超过5,700.00万元则转为芜湖兆联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8,800.00万元,转在建项目使用金额为1,300.0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也无承诺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实际效益。

“精密锻造生产线技改及机加工配套建设项目”和“高性能锻件生产线(50MN)产能扩建项目”产生的效益详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2。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精密锻造生产线技改及机加工配套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695.57万元与该项目实际转出金额2,176.95万元差异原因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注2:高性能锻件生产线(50MN)产能扩建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785.46万元与该项目实际转出金额1,823.34万元差异原因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877.40万元与该项目实际转出金额1,178.68万元差异原因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注4: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5,178.97万元原因系精密锻造生产线技改及机加工配套建设项目、高性能锻件生产线(50MN)产能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转出结余资金、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注5:汽车轻量化锻件生产(一期)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未使用超募资金2,743.63万元及2025年4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5月16日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2,200.00万元超募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及利息、现金管理收益。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精密锻造生产线技改及机加工配套建设项目承诺效益为第一年净利润4,472.82万元,第二年净利润为8,661.41万元,第三年净利润为8,629.79万元,该项目于2025年3月结项,故上表中列示的承诺效益为结项至2025年12月所属期间简单计算的承诺效益。

注2:精密锻造生产线技改及机加工配套建设项目于2025年3月结项,故2025年度实现的效益为2025年4-12月(结项后)产生的实际效益。

注3:“精密锻造生产线技改及机加工配套建设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受毛利率波动、汇兑损失导致财务费用增加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影响,综合导致公司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4.74%,本项目收益亦未达预期。

注4:高性能锻件生产线(50MN)产能扩建项目承诺效益为第一年净利润1,019.56万元,第二年净利润为1,995.45万元,第三年净利润为3,290.67万元,第四年净利润为3,284.38万元,第五年进入稳定期。该项目于2024年3月结项,故上表中列示的承诺效益为结项至2025年12月所属期间简单计算的承诺效益。

注5:高性能锻件生产线(50MN)产能扩建项目于2024年3月结项,故2024年度实现的效益为2024年4-12月(结项后)产生的实际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