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95 公司简称:红四方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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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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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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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和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设立子公司实施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新疆新设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新疆新型增效水溶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建设,并负责项目投产后的运营,项目报批总投资74.75亿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分别披露的《关于通过设立子公司实施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关于通过设立子公司实施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6-02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5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7.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92.9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307.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1月21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610Z000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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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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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均已完成销户,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1日、2026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及《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24年11月19日,本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中路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太湖路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明珠广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1,504.74万元,其中本年度投入2,640.9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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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31.97万元,经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1,031.97万元,并于2024年12月17日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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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5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两个募投项目节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949.27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截至2026年6月3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专户节余募集资金3,949.93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实际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6年3月31日,“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已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支付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合计2,068.59万元,报告期末已支付1,493.18万元;“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599.27万元,报告期末已支付311.3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调整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6,307.02万元,低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9,556.99万元,公司于 2024年12月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等额置换募投资金过程中,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其中2.68万元为自有资金,25.4万元为承兑汇票)支付的两笔工程材料款28.08万元系“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支出,应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明珠广场支行置换,但实际通过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太湖路支行进行置换,存在串户置换情况,公司于2026年2月已对串户进行调整,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期末总余额,不属于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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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1:报告期内,公司“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实现的效益为-487.61万元,主要原因如下:公司硫酸钾生产装置生产的硫酸钾产品作为公司复合肥原材料,以自用为主,少部分对外销售。为保证公司经营盈利水平,根据上游硫酸、氯化钾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及下游需求和销售价格等情况,公司调节了硫酸钾生产和销售计划,主动对硫酸钾装置实施了阶段性停产。
注2: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和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分别于2024年12月和2025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项目仍有待付合同尾款及保证金863.37万元尚未支付,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剩余款项支付。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6-02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其《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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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硫酸钾生产装置生产的硫酸钾产品作为公司复合肥原材料,以自用为主,少部分对外销售。为保证公司经营盈利水平,根据上游硫酸、氯化钾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及下游需求和销售价格等情况,公司调节了硫酸钾生产和销售计划,主动对硫酸钾装置实施了阶段性停产。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销售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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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采购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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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本公告披露的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6-02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变更日期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6-02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陈国庆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公益性捐赠和消费帮扶农产品的议案》
1.公益性捐赠和消费帮扶概述
(1)公益性捐赠
公司对定点帮扶县(陕西榆林市定边县、延安市宜川县)投入无偿帮扶资金合计45万元。
(2)消费帮扶
定点帮扶陕西榆林市定边县、延安市宜川县,消费帮扶金额分别为35万元和35万元,合计70万元,用于帮助销售农产品。
(3)其他
除上述额度外,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日常经营和履行社会责任等实际情况,在公司制度规定范围内决定其他小额捐赠、帮扶事项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2.对公司影响
本次对外公益性捐赠和消费帮扶事项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影响力。本次对外公益性捐赠和消费帮扶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违规投资经营责任追究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依法合规经营,服务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同意公司制定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投资经营责任追究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