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86版)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及《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作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2025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等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增加议案的通知于2026年8月21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按原定日期召开会议),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人,出席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专门委员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3,656,13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2026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5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7.85元/股调整至17.74元/股,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3.80元/股调整为23.6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李明先生、李红雨女士、俞映君女士、朱宇明先生、李居昌先生回避表决。
4.专门委员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2,48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3,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1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B,对应未达到归属条件的7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以上共计46,180股,不得归属,由公司统一作废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专门委员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0.128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李明先生、李红雨女士回避表决。
4.专门委员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9.03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李明先生、李红雨女士、俞映君女士、朱宇明先生、李居昌先生回避表决。
4.专门委员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及各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防范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专门委员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2,0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2,0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授权期限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专门委员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李明先生、李红雨女士、俞映君女士、朱宇明先生、李居昌先生回避表决。
4.专门委员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李明先生、李红雨女士、俞映君女士、朱宇明先生、李居昌先生回避表决。
4.专门委员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⑧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⑾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李明先生、李红雨女士、俞映君女士、朱宇明先生、李居昌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6-030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预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5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535,714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5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57,142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即2026年8月26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书面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可以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将被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清偿(履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3号楼5层501室
2、联系部门:证券部
3、联系电话:010-84170010-8020
4、邮编:100102
5、电子邮箱:inhand@inhand.com.cn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6-028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3号楼5层501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李烨华女士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8、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9、议案名称: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孟丽婷、张玮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审议议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效《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议案、所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6-023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30.128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9.6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257.2516万股的1.13%。
3、授予价格:17.74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23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任期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对2023-2025年度的营业收入相对于2022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进行考核。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按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14)。2023年3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3、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5.65元/股调整至18.22元/股,授予数量由59.6000万股调整至83.44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8.22元/股调整至18.05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8.05元/股调整至17.85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7.85元/股调整至17.74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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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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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0.1280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董事李明先生、李红雨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21名激励对象办理30.128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授予日为2023年4月11日,本次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4月13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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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0.1280万股。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次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三、本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1、授予日:2023年4月11日;
2、归属人数:21人;
3、归属数量:30.1280万股;
4、归属价格(调整后):17.7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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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均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调整后的数据。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拟归属的2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30.1280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作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2025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等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