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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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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6-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6-042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6,731,554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公司总股本1,002,476,929股,扣除已回购股份6,731,554股后的995,745,3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398,298,150.0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98,298,150.00元 =995,745,375股×0.4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即0.3973140元/股=398,298,150.00元÷1,002,476,929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10股现金红利为3.973140元(结果取小数点后六位)。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73140元/股。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股东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6年5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2,476,9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731,554股后的995,745,3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1日。

四、本次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8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8月24日至登记日:2026年8月3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公司总股本1,002,476,929股,扣除已回购股份6,731,554股后的995,745,3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398,298,150.0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98,298,150.00元 =995,745,375股×0.4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即0.3973140元/股=398,298,150.00元÷1,002,476,929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10股现金红利为3.973140元(结果取小数点后六位)。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73140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河阳生命科学产业园鱼跃医疗

咨询联系人:王瑞洁、杨心悦

咨询电话:0511-86900876

传真电话:0511-86900876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6-043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0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9.60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9月1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6年6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6)。

二、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26年8月26日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1,002,476,929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票6,731,554股得出995,745,37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98,298,15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1日。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票6,731,554股不参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对应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即每10股3.973140元=398,298,150.00元÷1,002,476,929股×10股,即每股0.3973140元(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仅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故公司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2026年9月1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40.00元/股调整为39.6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40-0.3973140)÷(1+0)=39.6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39.6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50,16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38%;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100,325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7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