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8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301版)

2026-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1版)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5年度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根据2026-2028年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2025年度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X),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1.公司“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完成,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7-202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5年度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根据2027-2029年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2025年度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X),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1.公司“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对不同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业绩考核要求,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本激励计划对不同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业绩考核要求,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将根据归属期对应收入层面指标(A)、利润层面指标(B)的业绩完成度共同确定上述激励对象当期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具体规则如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达成收入类指标可归属比例(A)×50%+达成利润类指标可归属比例(B)×50%:

以2025年度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根据2026-2028年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2025年度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X),确定各年度的收入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A):

注:公司“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2026-2028年各考核年度的利润层面目标,确定各年度的利润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B):

注:EBITDA(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净利润+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所得税费用+折旧+摊销。

经调整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经调整后EBITDA(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调整项目均主要包括:①报告期内股份支付费用;②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事项产生的非经营性或非现金性费用。上述相关利润指标以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2)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完成,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7-202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公司将根据归属期对应收入层面指标(A)、利润层面指标(B)的业绩完成度共同确定上述激励对象当期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具体规则如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达成收入类指标可归属比例(A)×50%+达成利润类指标可归属比例(B)×50%:

以2025年度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根据2027-2029年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2025年度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X),确定各年度的收入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A):

注:公司“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2027-2029年各考核年度的利润层面目标,确定各年度的利润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B):

注:EBITDA(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净利润+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所得税费用+折旧+摊销。

经调整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经调整后EBITDA(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调整项目均主要包括:①报告期内股份支付费用;②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事项产生的非经营性或非现金性费用。上述相关利润指标以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2、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5年度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根据2026-2028年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2025年度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X),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1.公司“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完成,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7-202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5年度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根据2027-2029年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2025年度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X),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1.公司“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三、对“第八章 三、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相关内容的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选取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与市场占有能力的重要标尺,能够有效预测企业业务拓展趋势,并反映其持续成长性。结合公司所处的半导体行业发展特点,公司经合理预测并充分考虑激励计划的引导作用,设定了相应的业绩考核目标。为进一步增强激励的精准性与适配性,本计划采用阶梯式归属考核模式,实现业绩增长水平与权益归属比例的动态联动,既体现了对成长性的要求,也保障了预期的激励效果。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相关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可归属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修订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针对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选取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与市场占有能力的重要标尺,能够有效预测企业业务拓展趋势,并反映其持续成长性。结合公司所处的半导体行业发展特点,公司经合理预测并充分考虑激励计划的引导作用,设定了相应的业绩考核目标。为进一步增强激励的精准性与适配性,本计划采用阶梯式归属考核模式,实现业绩增长水平与权益归属比例的动态联动,既体现了对成长性的要求,也保障了预期的激励效果。

不同于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的业绩考核指标,本激励计划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营业收入业绩考核指标基础上增设相关利润类的业绩考核指标,该类指标也是衡量企业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及成长性的重要指标,符合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有利于调动管理层积极性并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相关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可归属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四、其他事项说明

结合上述修订内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6-05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已同步作出修订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