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799 公司简称:星宇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85,679,419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股份2,470,76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56,641,730.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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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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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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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以在2026年9月1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通过公告后附的电话、邮件等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6年8月27日披露了《星宇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于2026年9月2日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星宇股份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6年9月2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萍女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高鹏先生,独立董事李翔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2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以在2026年9月1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通过公告后附的电话、邮件等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高鹏、郭绪新
电话:0519-85156063
电子邮箱:guoxuxin@xyl.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互动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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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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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国际化战略,建设全球化供应链平台和境外财资中心,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星宇车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星宇”)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公司为该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三年。
该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授信额度、担保额度仅为香港星宇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公司拟为此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审核与批准。
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香港星宇经营情况、具体授信额度等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签约时间、担保期限等,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萍女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与担保相关的合同等各项文件,具体担保情况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香港星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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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香港星宇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尚需银行审核与批准。担保额度、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由各参与方协商后确定,实际担保情况以后续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会根据实际担保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公司国际化战略,建设全球化供应链平台和境外财资中心,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管理、财务运作等具有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日常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与履约能力,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0.32万欧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2%,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496,432,560.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285,679,41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2,470,765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283,208,6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641,730.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3、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在满足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事宜,包括是否实施分红、制定和实施具体分红方案等,本次利润分配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8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公开发行了15,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中介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9,395,283.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90,604,717.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131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使用135,467.58万元,各募投项目已结项或终止,公司已将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及其利息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各账户的销户手续。
截至2026年6月30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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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10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截至2026年2月7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均已完成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发表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2026年2月,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七)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6年6月30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人民币22,020.3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2年7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的议案》,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也出具了相关意见。本次变更“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模具工厂项目基建期延期至2024年,设备投资期根据实际投产进度相应顺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7日
附表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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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现场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在本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事前审议,未发现报表中存在异常情况,认为财务会计报表能够公允反映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财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85,679,419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股份2,470,76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56,641,730.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支持公司国际化战略,建设全球化供应链平台和境外财资中心,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星宇车灯(香港)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公司为该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具体以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该议案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