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6-2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5年6月,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相关诉讼文书及《民事起诉状》,因买卖合同纠纷,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提起诉讼;2026年4月30日,利君控股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25)川01民初360号《民事判决书》。本诉讼已作出一审判决,利君控股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依据《传票》于2026年8月27日开庭审理(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5年6月6日、2026年5月6日、8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暂未收到相关判决裁定文书。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经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在香港和秘鲁投资设立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在香港投资设立2家全资二级子公司,通过上述新设立的香港子公司在秘鲁投资设立1家全资三级子公司。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2家香港全资二级子公司(利君興業和利君智源)、1家秘鲁全资三级子公司(秘鲁利君)已完成了注册登记(详细情况请参见2026年2月6日、3月11日、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3、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详细情况请参见2026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何亚民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6-2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9人。其中: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名(董事林麟)。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何亚民先生,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胡益俊。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6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6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所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420,112.0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20,523,864.52元(含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根据股东决定书向母公司分配利润21,000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22,052,386.45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71,378,006.24元,扣减分配2025年度股利62,007,600.00元后,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507,841,884.31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55,255,857.56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拟定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8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股利28,936,880.00元(含税)。公司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符。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诉讼案件的实际情况,计提预计负债717.1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2026年8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6-28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提议实施2026年半年度分红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半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内容
1、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所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420,112.0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20,523,864.52元(含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根据股东决定书向母公司分配利润21,000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22,052,386.45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71,378,006.24元,扣减分配2025年度股利62,007,600.00元后,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507,841,884.31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55,255,857.56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拟定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8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股利28,936,880.00元(含税)。公司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符。
2、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8,936,880.00元。
(二)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6-29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君控股”)的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预计负债情况概况
2025年6月,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因买卖合同纠纷,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北方”)对利君控股提起诉讼。原告中冶北方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利君控股向其支付工程款项及对应资金占用损失并承担本次诉讼费用。本诉讼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5年6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2026年4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诉讼事项作出一审判决,具体判决的详细情况请参见2026年5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鉴于利君控股就上述诉讼已收到一审判决书,依据《传票》于2026年8月27日开庭审理,尚未收到相关判决书,案件最终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当前可获得的最佳估计数就上述诉讼计提预计负债717.15万元。
二、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利君控股对上述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 717.15万元,预计减少公司本期利润717.15万元。
三、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2026年半年度计提预计负债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预计负债是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会计处理,不构成公司在法律上承诺承担相关责任或放弃相关权利,公司将继续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6-30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5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9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C、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D、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028-85366263
联系传真:028-85370138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
邮政编码:610045
参会费用: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1”,投票简称为“利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如适用),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若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差额选举,若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 托 人 姓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
1、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