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披露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钟晓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
公司于2025年6月披露了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处于筹划阶段的相关公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筹划向第三方转让股权事项。鉴于截至目前有关交易各方未签署正式协议,该筹划事项能否成功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敦促有关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赵力宾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有关通知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以下简称“第20号解释”或“本解释”),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美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飞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商事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的经办人员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理本次设立子公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申报与本次设立子公司有关的工商和法律文件以及办理子公司设立登记及境外投资备案等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飞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Fei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国际贸易,化工、食品、农副产品的批发销售。
出资方式及来源:货币出资,为公司自有资金
股权结构:新飞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注:以上注册信息最终以当地商事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是落实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公司服务网络布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合作交流以及拓展境外业务等,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投资设立的香港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尚需经商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存在未能获得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通过的风险;同时也需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部门审批或注册登记,能否成功设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注册等程序。
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内地存在一定差异,本次投资设立的香港子公司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将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经营与管理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当地法律和政策要求,积极采取适当的管理策略及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依法合规开展子公司设立工作和后续的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力宾、李建雄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方采购商品等,预计业务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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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在各拟交易主体间调剂使用该额度,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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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09151981F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刘畅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277.52370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03月04日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的生产、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谷物及其他作物的种植;牲畜的饲养;猪的饲养;家禽的饲养;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项目投资与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SZ.000876)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为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先生。
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3月31日,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639,280.26万元,净资产为2,184,725.90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729,216.30万元,净利润为-89,770.72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为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90021999F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栋8楼2号
法定代表人:席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86068.2988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07月05日
经营范围:乳及乳制品、饮料和冷冻食品的经营、社会经济咨询【包括投资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牲畜的饲养;乳及乳制品、饮料、冷冻食品的研发;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凭许可证经营)、农畜产品的批发;奶业基地的建设与经营。(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相关许可证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SZ.002946)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为Universal Dairy,实际控制人为Liu Chang女士、刘永好先生。
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3月31日,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94,840.78万元,净资产为391,951.19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84,284.46万元,净利润为18,639.21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德阳新希望六和食品有限公司
名称:德阳新希望六和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23667445884X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中江县经济开发区涌泉路9号
法定代表人:班明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6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海南晟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7%,北京新希望六和生物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3%。
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3月31日,德阳新希望六和食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5,029.30万元,净资产为145,073.43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12,904.04万元,净利润为8,156.96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德阳新希望六和食品有限公司为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德阳新希望六和食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德阳新希望六和食品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四川川娃子食品有限公司
名称:四川川娃子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02327002980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住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青龙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唐磊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57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1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办公用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供应链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成都聚帷易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3.2541%,四川新希望味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9692%,成都新创佳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001%,Gaorong LKZN Holding Limited持股比例为4.8715%,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贰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4034%,四川川悦前程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成都新加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持股比例为0.9012%,三亚兆恩翰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0.3003%,成都安杰川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0.3003%。
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3月31日,四川川娃子食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2,124.13万元,净资产为73,522.26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6,785.69万元,净利润为1,856.61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四川川娃子食品有限公司为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四川川娃子食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四川川娃子食品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方采购商品等,预计业务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开展需要作出的合理估计,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交易定价将遵循平等互利、公平合理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议,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一致同意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力宾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3)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方采购商品等,预计业务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将遵循平等互利、公平合理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赵力宾、李建雄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美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飞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商事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的经办人员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理本次设立子公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申报与本次设立子公司有关的工商和法律文件以及办理子公司设立登记及境外投资备案等手续。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