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61 公司简称:天坛生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以2026年6月末总股本1,977,371,4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分红总金额197,737,144.6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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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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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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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2,645,686.82元(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77,371,44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7,737,144.60元(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6.15%。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2026年度中期分红事项的相关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8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坛生物”)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9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不超过121,840,528股。根据实际发行及询价情况,公司向15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18,734,447股,发行价为每股28.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34,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942.60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3,057.40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8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32,415.01万元,本年度使用金额14,731.6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1,796.4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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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6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协议的具体签署情况如下:
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以下简称“东直门银行”)开立了天坛生物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0907323510904。公司已于2021年4月25日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生”)、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坛上海”)、国药集团兰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坛兰州”)为公司子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成都蓉生、天坛上海、天坛兰州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菁蓉大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拓东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央广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前述各子公司及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持续性公告》(编号:2021-027)。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发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化公告》(2022-044),因公司下属天坛上海存续分立为天坛上海(存续公司)和国药集团昆明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坛昆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云南生物制品产业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云南项目”)相关资产、负债以及其他相关资产由天坛昆明持有,分立完成后,云南项目由天坛昆明继续推进,云南项目实施主体变化为天坛昆明。天坛昆明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鼓楼支行(原名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十里长街支行,因开户银行迁址变更了银行名称),账号为871912543210707。公司与天坛昆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除签约主体由“天坛上海”变更为“天坛昆明”外,原公司与天坛上海、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他内容不变(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持续性公告》)(编号:2022-048)。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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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菁蓉大厦支行账号128902832010302于2026年7月31日办理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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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上半年募投项目支出不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海血制云南生物制品产业化基地项目使用存款利息2,699.99万元,成都蓉生血液制品临床研究项目使用存款利息316.10万元,成都蓉生重组凝血因子生产车间建设项目使用存款利息16.9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存款利息865.44万元,导致四个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0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资金用途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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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26年度上半年成都蓉生重组凝血因子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实现收入7,213.27 万元,实现效益5,731.25 万元。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9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要求,通过查验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照资料,并审阅国药财务公司截至2026年6月的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对国药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国药财务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企业名称: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0号中国医药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王鹏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45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212X7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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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国药财务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包括:《公司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等。《公司章程》确定了成立公司的基本原则,明确了股东的出资方式,确定了公司的经营范围,界定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规定了经营管理机构管理模式,强调了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的重要性。《授权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司授权管理基本体系,切实规范授权程序,落实授权责任,坚持授权不免责,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精简高效的工作氛围。内部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治理方面
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国药财务公司组织结构设置遵循“有效制约、协调发展”原则,构建股东会、董事会与经理层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2.国药财务公司的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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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国药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指导和评估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防控措施,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业务活动和内控体系运行进行监督和稽核。国药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稽核审计部,分别负责协助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1)建立结算业务内控制度
国药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成员单位人民币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支付结算权限管理办法》等业务制度及操作流程,明确各项结算和存款业务的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2)保障成员企业资金安全
在存款业务方面,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企业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安全、高效办理各类结算业务
在业务办理方面,成员企业在国药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后,通过登入国药集团司库平台或国药财务公司综合业务系统提交线上指令实现资金结算,国药财务公司在严守系统安全和网络安全的基础上,通过线上结算服务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同时国药财务公司提供柜台服务,以接收以纸质形式提交的结算指令,全面响应客户的结算需求。在人员配置上,结算服务部设有经办岗、复核岗,严格执行“岗位不相容”原则,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2.信贷业务控制
(1)信贷业务内控制度
国药财务公司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6号)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包括《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综合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同时为有效控制授信业务风险,国药财务公司对相关业务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
(2)严格实施审贷分离、分级审批机制
国药财务公司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原则对信贷业务进行管理,贷款的决策议事机构是业务评审委员会。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是业务评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承担贷款初步审查职责,信贷服务部负责贷款的经营和管理。国药财务公司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由信贷服务部对借款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和资金需求缺口,确定对借款人的综合授信额度。在受理借款人信贷业务申请后,信贷服务部组织贷款调查,判断借款申请是否符合授信使用条件。风险管理部对借款申请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查,组织召集业务评审委员会会议并提交审查意见。业务评审委员会或授权机构对借款申请事项做出审批决议。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和信贷服务部分别监督和执行业务评审委员会的审批决议。由信贷服务部负责落实贷款条件。
(3)贷后检查
国药财务公司制定了《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等办法,信贷经办人员需随时掌握贷款发放及回收情况,按季提交检查报告。信贷服务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后检查、贷款本息回收、信贷风险监管与预警、不良贷款资产管理以及信贷档案管理等工作。
3.内部稽核控制
国药财务公司实行内部稽核监督机制,设立了在董事会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稽核监督权、向董事会报告的内部审计部门一一稽核审计部,并建立了包括《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较为完整的内部稽核审计规章制度,对重要业务、重点领域、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稽核监督。
4.信息系统控制
国药财务公司为保证安全、稳健、高效运作,制定了《机房管理办法》《计算机硬件管理办法》《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引进软通动力公司开发的综合业务系统并通过等保三级测评,系统对接商业银行并涵盖结算、信贷、票据、报表等模块。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国药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执行较为有效,遵循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监管规定在重大方面保持了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持续运用数字化手段赋能风险管理,整体风险水平在控、可控。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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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国药财务公司坚持稳健经营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国药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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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国药财务公司存款余额2,011,347,469.39元,贷款余额0元,票据质押金额0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发生额0元,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发生额0元。公司在国药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严格遵循《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预案》规定,关注国药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加强风险监测,每半年通过查验国药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照资料,并审阅国药财务公司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全面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与业务合规。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国药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国药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国药财务公司的资本充足率等各项风险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国药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国药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国药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严格遵循金融服务协议,目前风险可控。
七、其他说明
无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27日以现场与视频结合方式在国药集团昆明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梁红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八人,实到董事八人。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按预定程序审议了议程中全部议案。会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同意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6年6月末总股本1,977,371,4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分红总金额197,737,144.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6-027)。
二、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6-028)。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同意公司《关于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报告已经独立董事会议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会议发表意见如下:经查验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财务公司”)相关资料,未发现国药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公司与国药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存在风险问题。公司与国药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6-029)。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忻城县教育体育局救助和奖励基金会实施捐赠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忻城县教育体育局救助和奖励基金会捐赠100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企业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议案》
同意《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
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工作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修订后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工作规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工作规定》。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修订后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