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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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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6-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5版)

因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99名激励对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于2022年9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希望转2”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9月15日起由14.45元/股调整为14.4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披露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

因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向377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于2023年7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希望转2”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7月25日起由14.40元/股调整为14.3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披露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2)。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希望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希望转2”的转股价格由14.39元/股向下修正为10.6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2月2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希望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1)。

因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337.22万股限制性股票,“希望转2”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7日起由10.6元/股调整为10.6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1)。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希望转2”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25日起由10.61元/股调整为10.5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5)。

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希望转 2”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希望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未来 4 个月内(即 2026 年 4 月13 日至2026 年8 月12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希望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1)。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4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59,363,957股,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将于2026年9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5.66元/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962,141,115股。

根据前述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中“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进行计算,调整前转股价格P0为10.59元/股,A为增发新股价5.66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10.2018%(459,363,957股/4,502,777,158股,股份总数以发行前总股本4,502,777,158股为计算基础)。因此调整后的转股价格P1=(P0+A×k)/(1+k)=(10.59+5.66×10.2018%)/(1+10.2018%)=10.1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9月1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91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担保进展公告涉及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6月26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为增强与大型原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根据采购业务的实际需要,拟对197家下属公司与中粮贸易有限公司等113家饲料原料供应商于授权期限内所签订的原料购销合同给予最高总额不超过 762,750.00万元的原料采购货款担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20,023.03万元的34.36%。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之日止。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197家下属公司与中粮贸易有限公司等113家饲料原料供应商于授权期限内所签订的原料购销合同,给予的实际原料采购货款担保余额为121,038.44万元。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及2025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司与被担保人的控制关系,详见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公告》。经核查,被担保人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粮贸易有限公司等饲料原料供应商

2、担保方(保证方)名称: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公司197家下属公司

4、担保期限:以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签署的担保协议规定的期限为准。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金额:以协议中签订的担保额度为准。

7、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

上述下属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对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已经在公司提供担保时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合同,承诺在被担保人的融资金额或贷款如无法如期归还,而导致公司履行担保偿还义务后,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有被担保人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承担偿还义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21,038.44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45%。公司无逾期和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87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2011年1月正式成立,注册资本30.32亿元,公司持股34%,公司子公司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其余60%股权分别由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成立以来,为新希望集团下属成员单位提供了高效、多样的金融服务。

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23年签订了有效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目前协议即将到期。现双方根据业务发展的最新情况,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拟签订新一期《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上限80亿元,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上限90亿元,协议有效期三年。

2、关联方关系

本次的协议签订对象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在4名关联董事刘畅、张明贵、李建雄、杨芳回避表决的情况下,5名非关联董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例会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该交易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借壳,也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芳

注册资本:303,200万元

注册地: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 26层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税务登记证号码:91510100567178379M

住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26层

现营业执照所载业务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金融监管部门核准,公司主要经营下列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实际控制人:刘永好

现有股权结构见下表:

2、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末,财务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006,360.32万元,负债总额660,474.64万元,净资产345,885.67万元,应收款项总额(含贷款)376,983.3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3,543.23万元,当年因信用风险资产减少冲减信用减值损失1,852.30万元,营业利润11,990.83万元,净利润9,205.34万元。

截至2026年6月末,财务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711,043.31万元,负债总额359,657.46万元,净资产351,385.85万元,应收款项总额(含贷款)265,386.81万元。202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749.72万元,营业利润 6,705.65万元,净利润5,125.72万元。

3、关联方关系

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包括存款业务、资金结算与收付业务、信贷业务、委托贷款业务、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债券承销业务、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业务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按照协议约定,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要求,遵循市场化公允原则协商确定,存款收益率不低于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对公存款平均利率水平;结算与收付业务服务费严格遵循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市场化公允原则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对公业务服务收费标准;贷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遵循市场化公允原则协商确定,整体融资成本不高于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对公贷款平均利率水平;票据业务利率和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利率和费率平均水平;非融资性保函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业务平均费率水平;委托贷款业务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平均费率水平;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利率或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利率或费率水平;债券承销业务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费率水平;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费率水平;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业务利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平均利率水平;其他业务利率或费率按市场化原则计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利率或费率水平。

综上,本协议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是公允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和财务公司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对公司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主要服务内容及费用事项约定如下):

1、存款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业务服务,包括活期存款、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等。按照“用款自由”的原则,无条件满足公司的支付要求。其存款限额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执行,及时对外披露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要求,遵循市场化公允原则协商确定,存款收益率不低于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对公存款平均利率水平。

2、资金结算与收付业务:

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资金结算与收付服务,包括公司与新希望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间的资金结算、公司与新希望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外的其他方的交易款项的收付服务,以及财务公司营业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结算与收付业务。

资金结算与收付业务服务费严格遵循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市场化公允原则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对公业务服务收费标准。

3、信贷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各类信贷业务服务,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不高于人民币90亿元。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可以分割使用该综合授信额度。

(1)贷款业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贷款业务服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等。财务公司可根据自身运营要求有权自行决定并按另行订立的贷款协议(其中列明贷款的条件及条款)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

贷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遵循市场化公允原则协商确定,整体融资成本不高于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对公贷款平均利率水平。

(2)票据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申请,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各类票据业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票据签发取得和转让、票据综合管理等业务服务。

利率和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利率和费率平均水平。

(3)非融资性保函: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申请,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业务服务。

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业务平均费率水平。

4、委托贷款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申请,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业务服务。

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平均费率水平。

5、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申请,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利率或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利率或费率水平。

6、债券承销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申请,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成员单位债券承销业务服务。

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费率水平。

7、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申请,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服务。

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费率水平。

8、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推荐,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下游采购方提供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业务服务。

利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平均利率水平。

9、其他业务:

财务公司同意按照公司申请,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业务经营资质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业务服务。

业务利率或费率按市场化原则计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利率或费率水平。

10、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签署后开始生效之日起计算。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备从事金融服务的牌照资质和综合服务能力。

财务公司专注于服务集团成员单位资金集中管理,以助推集团产业和实体经济发展为己任,是产融结合的专业运作平台。相较于其他金融机构,具有熟悉资金集中管理、了解产业经营发展、贴近产品市场的天然优势,具体表现在:一是出身实业。财务公司是从实业中成长起来的,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不同,财务公司背靠企业集团,服务成员单位,根基坚实,业务竞争具备多种优势。首先财务公司作为集团资金的集中管理平台,强化了资金的安全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其次,财务公司深耕集团发展,能够清晰、全面地掌握集团发展规划,深入挖掘集团成员单位在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服务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优势的同时,降低了金融服务的寻找成本、管理成本、尽职调查成本等,降本增效价值凸显。二是扎根产业。财务公司是集团产融结合的专业运作平台,能够充分发挥贴近集团产业及实体企业的天然优势,通过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方式、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为产业链上存在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成本较高、信贷支持不足等问题的中、小微成员企业提供专业化、多样化的金融支持,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其融资效率,主动服务产业链,促进集团产业协同健康发展。三是易控风险。财务公司秉承“稳健经营、审慎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监管机构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此外,财务公司深入了解集团成员单位所在产业,制定科学合理的金融服务方案,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问题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通过固化风险管控措施、风险控制节点等,进一步强化对风险的管控能力。

综上所述,财务公司在资金集中管理、产业链金融、风险控制、提升资金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方面较之于其他金融机构具有相对优势,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对于强化资金安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推进产业与金融深度合作共赢发展,探索创新农牧业金融新道路具有深刻的实践意义。

2、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业务资质,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融资成本、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创新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公司及客户融资问题。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对财务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发展中对资金集中管理、产业链融资需求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诉求。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管理服务和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可以凭借自身专业优势服务于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产业链金融,实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

财务公司在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可以实现自身规模的发展壮大,金融服务能力的不断拓展,产融结合的不断创新;通过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可以有效强化自身风险防控和内部控制能力,提升自身专业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金融牌照价值,引入更多金融市场低成本资源,与公司实现互惠共赢发展。财务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的支持与协助。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和截至2026年二季度末,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详见下表:

表1:2025年1-12月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

单位:元

表2:2026年1-6月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

单位: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每半年对外披露的《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90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担保进展公告涉及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6年6月26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度预计为人民币 5,58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20,023.03万元的251.39%,其中为公司控股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5,100,000.00万元(包含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预留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 600,000.00 万元),为参股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97,000.00万元,为养殖场(户)、饲料厂、经销商等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 384,00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下年度融资担保额度预计议案之日止。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2026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为控股公司实际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1,410,471.13万元、为参股公司提供的实际融资担保余额为69,409.29万元,为养殖场(户)、饲料厂、经销商等提供的实际融资担保余额为377,251.97万元。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公司、参股公司

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公司与被担保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产权及控制关系以及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公告》。经核查,上述被担保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养殖场(户)、饲料厂、经销商等

被担保对象均为与公司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养殖场(户)、饲料厂、经销商等,并且经过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被担保对象均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对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担保

1、担保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

3、担保金额:以协议中签订的担保额度为准。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期限:每一笔借款的担保期限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并签订担保协议或合同。

前述担保中为对于部分非全资控股公司的担保,被担保方或其他股东已提供相应适当的股权质押、财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的反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金额不低于担保主债权金额。

(二)对养殖场(户)、饲料厂、经销商等的担保

1、担保人:公司下属担保公司

2、被担保人:养殖场(户)、饲料厂、经销商等

3、担保金额:以协议中签订的担保额度为准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期限:每一笔借款的担保期限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并签订担保协议或合同。

6、风险防范措施:

(1)被担保对象仅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养殖场(户)、饲料厂、经销商等;

(2)借款的养殖场(户)、饲料厂、经销商等向我公司提供财产抵押(质押);

(3)公司严格定期派出业务与财务人员到场检查其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410,471.13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63.53%;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担保余额为69,409.29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13%。公司无逾期和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89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2026年6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测试,2026年半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97,233.31万元,明细如下:

(三)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例会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仅对非合并报表范围的应收账款计提,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均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最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没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需进行单项认定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则采用账龄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1)按组合计提信用风险损失的应收账款

按账龄分析计算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损失率如下:

注:应收账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2)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605.55万元。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仅对非合并报表范围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按账龄划分。

(1)按账龄分析计算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损失率如下: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2)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4、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33.05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时,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与具有类似目的或最终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其他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则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2,894.7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2026年半年度净利润97,233.3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予以同意。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88

债券代码: 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通过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以下简称“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来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2026-2027年拟进行的保值型资金交易对应标的(进出口额、外汇收支额或外币贷款额),在任意时点的余额不超过8亿美元,预计其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亿美元,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汇率与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进行任何投机套利操作,但相关业务仍存在市场、操作、资金、技术、政策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美联储自2024年7月开启降息周期,累计降息175个基点,使联邦基金利率从2001年以来的高位降至目前3.50%–3.75%的区间。然而,因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全球能源成本迅速攀升,美联储暗示年内存在恢复加息的可能,推动美元指数再走强。与此同时,亚洲及多数新兴市场经济体普遍属于能源净进口国。本轮能源价格上涨不仅推高进口成本,也削弱贸易顺差、经常账户和外汇收入,对经济增长及本币汇率形成双重压力。因此,在美元维持强势、全球风险偏好下降以及能源价格仍处于高位的背景下,2026年亚洲及新兴市场多数货币仍面临进一步贬值压力。

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要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以减少外汇与利率风险敞口。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概述

1、开展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其子公司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新希望国际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四川新希望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新和进出口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嘉好农产品有限公司拟通过开展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来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以正常的进出口业务、外汇收入与支出及已有外币贷款为背景,资金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收付款期限相匹配,并禁止从事任何投机套利行为。随着公司境外投资增加、跨境采购的资金量增加,导致外汇敞口扩大,公司拟通过更大额度来进行套期保值。

在多变化的经济大环境下,通过各种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可为公司有效地降低汇率与利率的风险。经过对经济大环境的分析和判断后,针对当下风险敞口的总金额、期限及类型去制定有效的套保方案,可大幅地增加公司对整体业务未来的确定性。

2、交易金额:公司2026-2027年拟进行的保值型资金交易对应标的(进出口额、外汇收支额或外币贷款额),在任意时点的余额不超过8亿美元,预计其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亿美元。

3、交易场所: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主要场所为中国境内、境外新加坡或印尼等国家的银行双边场外渠道,不涉及交易所场内市场。因绝大部分的资金与采购贸易业务主体为境外分子公司,境外衍生品市场有定制化程度高、产品类型丰富、流动性好等优势,因此公司拟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较高。

4、交易品种: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是指公司为减少实际经营活动中汇率与利率波动带来的对公司资产、负债和盈利水平的变动影响,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和利率产品开展的以保值为目的的资金交易业务。外汇类业务主要涉及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并辅之以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利率类业务主要涉及利率掉期、结构性掉期,并辅之以利率期权等。

5、交易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6、资金来源:公司采购或进出口贸易项下的业务现金流,以及正常经营下的自有现金,未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不超过十年

2.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3.流动性安排:保值型汇率和利率交易业务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或已有外币贷款为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4.其他条款:保值型汇率和利率交易业务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三、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管理

1.公司已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资金交易等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业务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由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海外BU及饲料BU负责人等组成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领导小组,明确资金交易业务工作小组的参与部门与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业务工作小组负责评估资金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分析该业务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报董事长、总裁及业务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执行。业务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等专业人员,拟定资金交易业务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资金交易业务领导小组和业务工作小组应充分理解资金交易对应的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在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投资损益。

2.流动性风险。保值型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保值型利率资金交易业务均将按照利率差额的净额来进行交割。

3.履约风险。公司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1.公司开展的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业务工作小组在开展资金交易业务前需进行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并拟定交易方案(包括资金交易品种、期限、金额、交易银行等)和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业务领导小组。

3.公司的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合约由业务工作小组提交财务总监、总裁及董事长审批后予以执行。

4.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及时跟踪资金交易合约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已交易合约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报告;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提示业务工作小组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资金交易合约进行合规性审计。

六、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开展的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确定。

2.当公司已经交易的资金合约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时,公司业务工作小组将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资金交易合约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