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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已于2021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金额的差异46.07万元主要系由于项目产生部分结余所致。
注2: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对银川光伏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银川光伏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0,000万元用于建设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 剩余的4,738.47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项目余额,含累计利息净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3: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已于2024年3月全部转固且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金额的差异9,326.30万元系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
注4: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已于2020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2年2月2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产能布局调整,公司计划将其中8条产线及配套设备搬迁至银川已建成厂房内实施,实施主体由陕西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陕西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和宁夏隆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实施地点将由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变更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和银川市西夏区济民路以南、宏图南街以东,项目名称将由“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变更为“年产 5GW 单晶电池项目”。2023年,根据公司业务调整,8条产线及配套设备的实施主体已由宁夏隆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宁夏隆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陕西乐叶,吸收合并完成后,隆基乐叶继续存续,陕西乐叶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陕西乐叶全部资产、债务、人员和业务由隆基乐叶新设分公司并依法承接。因此,公司2019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一的“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将由陕西乐叶、宁夏光电变更为隆基乐叶、宁夏光电。
注5: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已于2020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金额的差异1,651.35万元主要系由于项目产生部分结余所致。
注6: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2026年半年度实现效益-6,948.28万元,低于承诺效益。本期实现的效益低于承诺效益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光伏行业产能仍处于阶段性供需错配阶段,下游需求偏弱导致开工率不足,使得硅片的盈利水平承压,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实际效益未达预期。
注7: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2026年半年度实现效益-10,495.41万元,低于承诺效益。本期实现的效益低于承诺效益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光伏行业产能仍处于阶段性供需错配阶段,下游需求偏弱导致开工率不足,使得组件的盈利水平承压,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实际效益未达预期。
注8: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2026年半年度实现效益-4,055.11万元,低于承诺效益。本期实现的效益低于承诺效益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光伏行业产能仍处于阶段性供需错配阶段,叠加银价的波动使得电池片的盈利水平承压,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实际效益未达预期。
注9: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 2019 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对银川隆基进行厂房改造和老旧设备淘汰,并将银川光伏“银川年产15GW 单晶硅棒、硅片项目”中的512 台单晶炉搬迁至银川隆基厂房内实施,因场地原因实际搬迁的单晶炉数量为320台。
附表4:
变更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6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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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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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2023年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西咸乐叶年产1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的议案》,并于2023年2月2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将2021年可转债募投项目“西咸乐叶年产1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变更为“西咸乐叶年产29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原计划用于西咸乐叶年产1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477,000.00万元变更用于西咸乐叶年产29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上述项目电池工艺将导入公司自主研发的HPBC高效电池技术,形成年产29GW单晶高效电池的产能目标。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西咸新区)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建设地点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河新城。
注2:西咸乐叶年产29GW电池项目已于2024年4月全部转固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金额的差异58,286.25万元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和利息。
注3:2023年5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8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决定将2021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宁夏乐叶年产5GW单晶高效电池项目(一期3GW)”变更为“芜湖(二期)年产15GW单晶组件项目”,原计划用于宁夏乐叶年产5GW单晶高效电池项目(一期3GW)建设的募集资金108,000.00万元变更用于芜湖(二期)年产15GW单晶组件项目,上述项目有助于扩大公司高效单晶组件产能,更好的满足2023年底组件产能目标,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2024年12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实施的议案》。受光伏行业周期性供需错配的影响,产业链价格持续下行,行业整体开工率不高,根据PVInfoLink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10月光伏行业组件环节整体开工率约50%。基于对行业现状的充分调研,且在公司组件环节产能相对富余的背景下,为确保投入有效性、更好适应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公司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因此尚未开展芜湖(二期)年产15GW单晶组件项目投入。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审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芜湖(二期)年产15GW单晶组件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芜湖(二期)年产15GW单晶组件项目延期至2026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25年5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30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将2021年可转债募投项目“芜湖(二期)年产15GW单晶组件项目”变更为“铜川隆基年产12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原计划用于芜湖(二期)年产15GW单晶组件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108,000万元变更用于铜川隆基年产12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铜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铜川市新材料园区。铜川隆基年产12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已于2025年5月投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租赁的部分厂房建设进度滞后导致无法如期进一步推进,该项目剩余产能建设将根据厂房建设进度和市场供需情况择机推进。
注4:西咸乐叶29GW电池项目2026年半年度实现效益2,658.44万元,低于承诺效益。本期实现的效益低于承诺效益的主要原因是光伏行业产能仍处于阶段性供需错配阶段,叠加银价的波动使得电池片的盈利水平承压,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实际效益未达预期。
注5:2024年2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整体产能布局调整,为推动陕西乐叶和西安乐叶的技术改造,进一步优化西咸乐叶车间设备配置空间,增加陕西乐叶和西安乐叶作为2021年可转债募投项目“西咸乐叶年产29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和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为项目的实施地点。
附表6:
变更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6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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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4年2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整体产能布局调整,为推动陕西乐叶和西安乐叶的技术改造,进一步优化西咸乐叶车间设备配置空间,增加陕西乐叶和西安乐叶作为2021年可转债募投项目“西咸乐叶年产29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和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为项目的实施地点。
注2:铜川隆基年产12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已于2025年5月投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租赁的部分厂房建设进度滞后导致无法如期进一步推进,该项目剩余产能建设将根据厂房建设进度和市场供需情况择机推进。
(后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原计划投入2021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宁夏乐叶年产5GW单晶高效电池项目(一期3GW)”建设的募集资金108,0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铜川隆基年产12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铜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6-045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债券代码:244101 债券简称:GK隆基01
债券代码:244386 债券简称:GK隆基02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隆基绿能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6年上半年,公司根据行动方案积极落实各项相关举措,现将主要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前瞻BC布局引领产业升级,光储协同战略打造新生态
报告期内,光伏行业供需矛盾持续突出,仍处于深度调整期。国内终端需求阶段性回落,带动全球新增装机下滑;海外各区域加速构建本土供应链体系,提升自主供应能力。光伏行业发展逻辑正从产能规模扩张转向产品价值深耕,随着光储融合趋势持续加速,行业竞争已经从单一组件产品竞争升级为场景定义能力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综合较量。
2026年上半年,面对严峻的行业形势与外部挑战,公司聚焦BC价值引领和光储协同战略夯实核心竞争力,资产负债率和有息负债率持续稳居行业优秀水平,依托前瞻布局、安全现金储备及稳健财务水平,构筑起行业领先的风险屏障与可持续经营底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硅片出货量48.91GW(其中对外销售18.98GW),组件出货量29.93GW,在上半年国内市场需求回落背景下,公司深化“一国一策”战略,优化出货结构,实现海外组件销量同比增长超26%,组件海外收入占比跃升至65%以上。受益于前瞻的技术布局,报告期内公司BC产品进入量产领先、规模化提速阶段,实现BC组件销量19.55 GW,同比强劲增长125%,出货占比大幅提升至65%以上。公司持续丰富高效化、场景化产品矩阵,推动BC产品降本提效技术量产导入。报告期内自研ACM(纳米合金矩阵式接触)技术GW级电池、组件规模化投产,依托前沿科技材料开发与技术创新,实现BC组件效率与可靠性升级。
同时,公司加快构建光储协同生态,推出覆盖大型电站到工商业园区的“LONGi ONE”全场景光储一体化产品,凭借自研储能集成技术与全球品牌渠道优势实现储能业务签单突破。公司将加快搭建全球本地化交付与服务体系,稳步推动公司由光伏产品供应商向光储一体化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型。
二、研发创新夯实核心竞争力,突破性量产技术集中落地
截止2026年上半年,公司获各类授权专利数量4,100余件,已取得BC相关专利授权630件,围绕光储核心技术及配套装备技术领域全方位夯实技术研发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深耕光储领域关键环节量产技术攻关,实现ACM技术、一体化导电背板技术、叠片技术、隐藏汇流条技术、控温合金互联技术、智能组件技术、全向防积灰组件技术、LONGi One OS技术等多项可量产创新成果落地,持续扩大BC技术和光储生态竞争优势。在前沿钙钛矿叠层领域,经欧洲太阳能测试机构(ESTI)认证,公司自主研发的晶硅一钙钛矿叠层太阳电池转换效率达到35.5%,再次刷新钙钛矿叠层电池转换效率世界纪录。依托创新泰睿硅片技术平台,公司持续推出电阻率高一致性、高寿命、低氧的高性能整片及半片系列硅片产品,通过技术创新、新材料开发和装备智能化保持成本领先优势。
三、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持续提升可持续发展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董事会建设,依法规范召开董事会2次、股东会1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为推动独立董事深度参与公司治理,组织全体独立董事前往控股子公司苏州隆基精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基地深入了解储能业务运营情况,通过专门委员会和常态化沟通报告等多渠道完善独立董事履职平台建设。公司以持续技术创新驱动降本增效,引领全球能源转型,已连续十年上榜《财富》中国500强榜单。同时,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经营战略和业务流程,积极践行ESG社会责任,报告期内斩获2026年度 EcoVadis企业社会责任评级集团级金牌,跻身全球参评企业前 2%,并第四次成功入选“2026《财富》中国ESG影响力榜”,可持续治理成效持续获广泛认可。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持续压实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责任,通过监管培训、资本市场双周报等形式提升“关键少数”规范意识,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职。公司“关键少数”积极主动担当,董事长钟宝申先生及创始人兼首席技术官、中央研究院院长李振国先生自2024年二季度起未在公司领取报酬,与公司共渡行业周期。公司持续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完成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推动董事、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有效联动,并建立薪酬追索支付机制。落地实施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推动核心员工与公司“光储一体化”长期战略目标的协同一致。
五、践行投资者为本理念,构建规范、高效沟通体系
公司牢固树立以 “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围绕投资者关注的行业趋势及企业经营核心指标开展信息披露,充分揭示经营风险,坚决防范概念炒作、“蹭热点”行为,以规范、透明、有效的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利益。持续完善多元化沟通平台,在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后,以电话会议与文字互动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以“面对面沟通”的形式组织管理层在业绩说明会和股东会上回应投资者关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常态化通过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券商策略会、电话会议、现场调研、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及邮箱等多种渠道,与各类投资者开展高质量互动。报告期内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持续提升投资者沟通质效。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推动落实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各项措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稳健经营、规范公司治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不构成公司承诺,方案的实施进展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