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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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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8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9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8月2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昌敬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石睿女士列席会议。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9月1日,并同意以56.3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7名激励对象授予89.26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授予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1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9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持有人35人、实际出席持有人和委托代理人35人,代表本持股计划份额2,042.1632万份,占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本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石睿女士召集和主持,与会持有人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6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本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2026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和《公司2026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本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等具体工作。管理委员会对全体持有人负责,向持有人会议汇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2,042.1632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2026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全刚、王恺靖、贾惊涛为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选举王恺靖为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上述人员任期与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2,042.1632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6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2026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公司2026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本授权有效期自本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2,042.1632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9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9月1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9.26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5,955.1118万股的0.3439%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头科技”)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9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9月1日为授予日,以56.3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7名激励对象授予89.26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8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6年9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的相关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9月1日,并同意以56.3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7名激励对象授予89.26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管理骨干人员、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石头科技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指外国籍,不含港澳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定为2026年9月1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9月1日,并同意以56.3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7名激励对象授予89.26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9月1日

2、授予数量:89.2600万股

3、授予人数:87人

4、授予价格:56.3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7、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2)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指外国籍,不含港澳台)。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1名中国台湾籍员工。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管理骨干人员、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石头科技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指外国籍,不含港澳台)。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四)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9月1日,授予价格为56.32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87名激励对象授予89.26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参照《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一一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2026年9月1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89.26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33.58元/股(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32.7009%、34.5637%、33.0134%、32.4423%(分别采用选取公司与8家可比公司最近一年、两年、三年、四年的年化波动率的中位值);

4、无风险利率:1.2232%、1.2524%、1.2576%、1.3192%(分别采用1年期、2年期、3年期、4年期中债国债收益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4、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技术、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日的确认、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数量和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二)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三)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3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8月14日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1,500万元(含)至3,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4.95元/股(含),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2,509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以公司2026年8月31日总股本259,551,118股计算)的比例为0.0588%,成交的最高价为121.13元/股,最低价为106.4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7,504,596.7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0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8月12日,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8月1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6年8月2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并结合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发生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2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员工租赁公租房,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员工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该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员工之间进行调剂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公司授权各全资子公司同时作为协议主体签署员工租赁公租房的相关合同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员工提供担保,前述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具体的担保对象,根据员工申请,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审核,并经相关主体审核符合入住条件后确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员工公租房提供担保,不仅能够有效减轻员工的生活压力,提升其生活质量,还能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从而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其更好地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同时,这一举措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经营管理效率,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局面。公司将通过相关部门对被担保方的资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和评估,通过动态监控提供担保的员工情况,保证所有此类担保合计即期余额在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内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同时,公司将及时关注公司员工的生活状况和资金状况,避免产生违约情形。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员工公租房提供担保,不仅能够有效减轻员工的生活压力,提升其生活质量,还能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从而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其更好地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同时,这一举措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经营管理效率,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局面。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员工租赁公租房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担保。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开展具体业务,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同时,公司授权各全资子公司作为协议主体签署员工租赁公租房的相关合同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6.81万元(不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232.1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105%、1.372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0075%、0.977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或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安居路17号院3号楼石头科技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孙佳女士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石睿女士列席会议;副总经理全刚先生、乌尔奇先生及财务总监王璇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3、7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数量的过半数表决通过;议案4-6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6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持股计划对象、股权激励对象及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议案1-6中的相应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金、成净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