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拟解散清算
并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暨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68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拟解散清算
并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暨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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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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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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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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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博蕴”)、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山瑞信”)、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瑞悦”)、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First Base”)、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以下简称“Wiser Tyson”)、Keycorp Limited(以下简称“Keycorp”)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的控制,因此为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拟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公司”)的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海南博蕴,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公司36,647,00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61,496,706股)的1.62%。
2026年9月2日,公司收到海南博蕴《清算报告》,经海南博蕴各合伙人决议决定解散注销,其持有的明阳智能股份拟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各个合伙人名下,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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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证券非交易过户过入方北海瑞悦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王金发为公司原董事(已于2025年8月13日因到龄退休辞任),张启应为公司董事兼业务总裁,刘建军为公司首席风控官;
注2:上述过入方证券非交易过户前持股数量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数。
(二)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明阳智能股份
本次证券非交易过户的过入方中,北海瑞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控制的公司。2023年11月30日,因公司原股东厦门市联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联蕴”)解散清算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北海瑞悦作为厦门联蕴的合伙人取得明阳智能2,262,876股股份。同日北海瑞悦与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上述2,262,876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2026年9月2日,北海瑞悦与能投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之间的表决权委托关系终止,北海瑞悦自行行使明阳智能全部的完整的股东权利。本次表决权委托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
因海南博蕴拟解散清算并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北海瑞悦将合计持有明阳智能4,095,22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61,496,706股)的0.18%。其中,1,832,351股将通过海南博蕴解散清算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
(三)实际控制人二级市场增持以及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明阳智能股份
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09,6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2,271,759,206股)的0.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张传卫先生为海南博蕴的合伙人,持有海南博蕴70.2912%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海南博蕴拟解散清算并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后,张传卫先生将新增持有明阳智能股份25,759,618股,合计持有明阳智能27,669,21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61,496,706股)的1.22%。
(四)因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导致的权益变动
能投集团于2023年10月9日发行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4.242亿元,标的股票为明阳智能A股股票,债券简称为“23MYEB1”,债券代码为“137180.SH”,以下简称“2023年可交换债券”。
能投集团于2024年1月18日发行2024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3.00亿元,标的股票为明阳智能A股股票,债券简称为“24MYEB1”,债券代码为“137184.SH”,以下简称“2024年可交换债券”。
根据有关规定和《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债券换股期限自本期债券发行结束日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债券摘牌日前1个交易日止,即2023年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期限为2024年4月10日至2026年10月8日止,2024年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期限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7年1月17日止。
能投集团2023年可交换债券和2024年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间,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能投集团被动减持累计6,556,09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61,496,706股)的0.29%。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张传卫、控股股东能投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中山瑞信、北海瑞悦、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4,279,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5%,导致其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权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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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权益变动期间为公司2022年12月16日披露《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后至本公告日。权益变动前比例、权益变动前表决权比例,以当时公司总股本2,272,085,706股为基础计算。公司受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等因素影响,公司当前总股本为2,261,496,706股,以此基础计算权益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后表决权比例。
注2:以上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尾数的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3:2026年9月2日,公司收到海南博蕴的《清算报告》,实际权益变动的时间以非交易过户办理完成时间为准。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在2022年12月16日披露《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后至本公告日期间,具体包括:(1)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海南博蕴解散清算及拟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股份登记在各合伙人名下;(2)公司实际控制人二级市场增持以及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明阳智能股份;(3)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北海瑞悦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明阳智能股份;(4)控股股东能投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上述变动事项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明阳智能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发生相应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拟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的过入方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张传卫先生、原董事王金发先生(已于2025年8月13日因到龄退休辞任)、董事兼业务总裁张启应先生、首席风控官刘建军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针对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明阳智能
股票代码: 601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滨湾路177号航天城产业服务中心众创空间A区三楼307-HTCT-HNSJP-010
信息披露义务人2: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东路39号之二359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3: 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北海市银海区湖北路288号北海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北海国际金融中12#楼二层C17
信息披露义务人4: 张传卫
住所/通讯地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东路39号之二36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住所/通讯地址: 香港北角英皇道341号恒生北角大厦6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住所/通讯地址: 香港北角英皇道341号恒生北角大厦6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Keycorp Limited
住所/通讯地址: 香港北角英皇道341号恒生北角大厦6楼
权益变动性质: 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股权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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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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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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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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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传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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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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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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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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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Keycorp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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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能投集团、海南博蕴、中山瑞信、北海瑞悦、First Base、Wiser Tyson、Keycorp同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的控制,因此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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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致行动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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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明阳智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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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为上市公司自2022年12月16日披露《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后至本报告书期间,具体包括:(1)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博蕴解散清算及拟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股份登记在各合伙人名下;(2)信息披露义务人张传卫先生二级市场增持以及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明阳智能股份;(3)信息披露义务人北海瑞悦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明阳智能股份;(4)信息披露义务人能投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上述变动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明阳智能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明阳智能股份的具体计划。若未来拟增持或减持明阳智能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博蕴拟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
海南博蕴为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同时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36,647,00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61,496,706股)的1.62%。2026年9月2日,公司收到海南博蕴《清算报告》,经海南博蕴各合伙人决议决定解散注销,其持有的明阳智能股份拟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各个合伙人名下,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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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证券非交易过户过入方北海瑞悦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王金发为上市公司原董事(已于2025年8月13日因到龄退休辞任),张启应为上市公司董事兼业务总裁,刘建军为上市公司首席风控官;
注2:上述过入方证券非交易过户前持股数量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的股数。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北海瑞悦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明阳智能股份
北海瑞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控制的公司。2023年11月30日,因上市公司原股东厦门市联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联蕴”)解散清算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北海瑞悦作为厦门联蕴的合伙人取得明阳智能2,262,876股股份。同日北海瑞悦与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上述2,262,876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2026年9月2日,北海瑞悦与能投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之间的表决权委托关系终止,北海瑞悦自行行使明阳智能全部的完整的股东权利。本次表决权委托终止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
因海南博蕴拟解散清算并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北海瑞悦将合计持有明阳智能4,095,227股,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61,496,706股)的0.18%。其中,1,832,351股将通过海南博蕴解散清算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张传卫先生二级市场增持以及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明阳智能股份
上市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1,909,600股,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张传卫先生为海南博蕴的合伙人,持有海南博蕴70.2912%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海南博蕴拟解散清算并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后,张传卫先生将新增持有明阳智能股份25,759,618股,合计持有明阳智能27,669,218股,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61,496,706股)的1.2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能投集团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导致的权益变动
能投集团于2023年10月9日发行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4.242亿元,标的股票为明阳智能A股股票。2024年1月18日,能投集团发行2024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3.00亿元,标的股票为明阳智能A股股票。
根据有关规定和《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债券换股期限自本期债券发行结束日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债券摘牌日前1个交易日止,即2023年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期限为2024年4月10日至2026年10月8日止,2024年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期限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7年1月17日止。
能投集团2023年可交换债券和2024年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间,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能投集团被动减持累计6,556,099股,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61,496,706股)的0.2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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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能投集团、海南博蕴、中山瑞信、First Base、Wiser Tyson、Keycorp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75,718,024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2,272,085,706股)的25.34%。
上市公司受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等因素影响,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为2,261,496,706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64,279,367股,持股比例降至24.95%,导致其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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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权益变动期间为上市公司2022年12月16日披露《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后至本报告日。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以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2,272,085,706股为基础计算。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为2,261,496,706股,以此基础计算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能投集团为可交换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之目的,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开立的质押专用证券账户,2023年可交换债券剩余质押的股份数量为46,954,498股,2024年可交换债券剩余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2,949,403股。
权益变动后,张传卫先生、能投集团、中山瑞信、北海瑞悦、First Base、Wiser Tyson和Keycorp的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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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明阳智能办公地点。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传卫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Keycorp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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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传卫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Keycorp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