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2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与合作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确定。
一、协议签署概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臻驱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驱科技”)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拟与臻驱科技围绕“新能源汽车电控、机器人、固态变压器领域”开展深度协同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臻驱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Q1275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8幢19号楼3层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法定代表人:沈捷
注册资本:3470.270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5月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仪器仪表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臻驱科技作为国内技术领先的电控解决方案供应商,面向新能源汽车领域建立了分层解决方案组合,涵盖SiC/IGBT功率模块、电机控制器及模功率砖,覆盖纯电、插混、增程式等新能源车型。同时,臻驱科技已布局包括关节模组、机械臂、轮式底盘在内的人形机器人核心部件解决方案以及AI数据中心电源等新兴电力电子场景。
公司与臻驱科技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与臻驱科技无类似交易情况。经查询,臻驱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相关协议约定义务的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臻驱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主要内容
1.股权合作:甲方有意愿参与乙方上市发行,拟以自有资金通过直接或经双方认可的间接主体,认购乙方未来首次公开发行部分股票。
本次认购的实施,取决于但不限于:乙方 IPO 顺利推进、发行配售规则允许、甲方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完成发改、商务、外汇等境内外全部审批备案,以及IPO发行价格、配售资格等发行条件满足。若前述任一条件未成就,甲方有权不予实施本次认购,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认购权利义务以正式配售 / 投资协议为准。
2.核心电驱业务配套:在同等商务条件(包含但不限于价格、质量、交付周期、服务保障、供应链稳定性)下,乙方可优先考虑将功率器件、电驱零部件相关订单、定点机会提供给甲方;甲方将针对乙方产品需求开展工艺优化、成本改善,提供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商务方案。具体采购、定点事宜,以双方另行签署采购合同为准。
3.机器人关节模组合作:双方联合研发机器人关节结构件工艺与生产设备,共享客户资源、共同开拓市场。具体研发目标、投入、周期、风险承担、知识产权归属、成果使用,由双方后续签署专项研发协议予以明确。
4.固态变压器合作:双方联合开发高压变压器、温控模组、导电母排等零部件,开展量产委托生产配套,共同拓展下游市场。具体研发目标、投入、周期、风险承担、知识产权归属、成果使用,由双方后续签署专项研发协议予以明确。
5.海外市场协同:双方就欧洲市场区域产能布局、本地化供应开展业务层面协同探讨。甲方依托自身海外生产基地资源,探讨为乙方提供欧洲本地化配套及市场拓展支持的可行性,如未来涉及共同对外投资、设立海外经营主体,双方将另行评估境内 ODI 备案等全部合规要求,并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具体合作模式、权利义务以后续专项协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臻驱科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双方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挥臻驱科技技术与客户优势、兴瑞科技精密制造与配套优势,在新能源汽车电控、机器人、固态变压器领域深度协同,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提升公司在精密部件的技术研发与生产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战略合作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严重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初步合作意向,属于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的权利义务安排,也不涉及具体交易事项及交易金额,具体实施过程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