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锂电池
电解液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58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锂电池
电解液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20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 投资金额:68,706.49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
1.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产品的需求,同时未来全球电解液行业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进而影响本项目所涉产品市场供需状况及价格,可能导致项目经济效益发生变化。
电解液产品的市场开拓和产品认证存在不确定性,客户对新装置投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认证周期。
2.财务风险
本项目为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因此对建设期投入资金来源需要有预算和规划,避免投资建设期出现资金缺少问题。
3.经营风险
产品投放市场后,可能造成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下行,存在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胜华新材料科技(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公司”)拟投资建设20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68,706.49万元,项目建设投资50,230.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371.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82.00万元,预备费2,277.66万元。项目建设地为福建省连江县坑园镇可门港新能源产业园区,占地面积为100,003㎡,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投资主体:胜华新材料科技(连江)有限公司
2. 统一代码:91350122MACT38687Y
3. 成立日期:2023年07月27日
4.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 法人代表:丁伟涛
6. 住所:福建省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门边南路60号
7.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经营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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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建设地点:福建省连江县坑园镇可门港新能源产业园区
3.建设实施单位:胜华新材料科技(连江)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20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
5.项目投资预算:项目预计总投资68,706.49万元
6.项目用地面积:100,003㎡
7.项目建设期:12个月
8.建设投资:50,230.87万元
9.项目年产值:544,085.71万元
10.项目资金来源:自有或者自筹资金
11.项目稳产后,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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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上述收入预测及各项运营费用预测,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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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目建设实施单位胜华新材料科技(连江)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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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迎合新能源市场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贴近核心客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具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利润的增长。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产品的需求,同时未来全球电解液行业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进而影响本项目所涉产品市场供需状况及价格,可能导致项目经济效益发生变化。
电解液产品的市场开拓和产品认证存在不确定性,客户对新装置投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认证周期。
2.财务风险
本项目为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因此对建设期投入资金来源需要有预算和规划,避免投资建设期出现资金缺少问题。
3.经营风险
产品投放市场后,可能造成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下行,存在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57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8月29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9月3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25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8)。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