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57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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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拟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2)。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回购期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二)截至2026年9月3日,本次股份回购的期限已届满,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86,528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54%,购买的最高价为46.99元/股,最低价为40.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0,753,547.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颖女士、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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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回购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为2,179,346股,本期回购增加1,386,528股,回购期间因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期股票归属减少160,629股,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现有库存股3,405,245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386,528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现有库存股3,405,245股,其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则未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