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接65版)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291,008.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3,719.56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9,069.64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57家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57,550.23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年3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闽02民初735号、(2025)闽02民初736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5次(共3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何双,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桂,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葛伟斌,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参与过IPO 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宏宇,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何双、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葛伟斌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宏宇、项目签字会计师陈桂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监管机构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服务费用为64.60万元(不含税费),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6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并授权公司相关代表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2026年9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 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并授权公司相关代表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6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并授权公司相关代表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9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晔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向激励对象实行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阳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本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阳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本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以及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对激励对象已获得收益的收回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及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不定期制订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行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3、授权董事会实行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提请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15、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以及《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公司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阳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并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唐晔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按公司章程、董事会及董事长的安排开展工作,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周志禹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志禹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本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露的《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高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服务审计费用为64.60万元(不含税费),2026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并授权公司相关代表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本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本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24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1000号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4日
至2026年9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2、3、5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徐军、胡佳、周荇、阳潇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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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可通过现场及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恕不接受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股东以邮寄信函方式办理登记,请在登记材料中注明联系电话及在信封外注明“股东会出席登记”字样。
(三)参会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并出示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
(四)现场办理登记时间2026年9月23日上午10:00-下午16:00。
(五)现场办理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1000号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自理交通、食宿。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志禹
电话:021-64306968
电子邮箱:bochu@fscut.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1000号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楼证券事务部(邮编:200241)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