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6-091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7日(星期一)至9月1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jzfdxxpl@jzfdj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0日披露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陈波
总经理:赵继伟
董事会秘书:王潇逸
财务总监:杨宁
独立董事:米文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7日(星期一)至9月1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jzfdxxpl@jzfdj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伟盛、陈建英
电话:0951-5100532
邮箱:jzfdxxpl@jzfdj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6-090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陈波董事长主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总经理赵继伟先生,董事、财务总监杨宁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巨新团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杨耀廷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潇逸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增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燕、高司雨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