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2026-045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55号正泰启迪智电港A3栋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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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朱信敏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潘洁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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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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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共审议议案1项,为非累积投票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1对中小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诗君律师、徐贝凝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