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5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金枫路359号西典新能总部20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盛建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冬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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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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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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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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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3、4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关联股东盛建华、潘淑新、苏州新典志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2、3、4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律师:胡菊、徐闲馨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