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6-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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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9月7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前已按规定进行通知。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局主席俞培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局主席、副主席的议案》
1.选举俞培俤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局主席
2.选举俞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局副主席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定,公司董事局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
由7名董事组成:俞培俤、俞锦、俞丽、俞凯、郑国强、田新民、陈金山。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为董事局主席俞培俤先生。
2.审计委员会
由5名董事组成:陈金山、田新民、孙东来、俞丽、俞凯。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陈金山先生。
3.提名委员会
由5名董事组成:孙东来、田新民、陈金山、俞锦、俞丽。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为孙东来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5名董事组成:田新民、陈金山、孙东来、俞锦、冷文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为田新民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陈金山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十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俞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冷文斌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郑国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林振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张燕琦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十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 、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三楼会议室1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局召集,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由董事郑国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1人,董事郑国强先生列席现场会议,董事俞培俤先生、俞锦先生、俞丽女士、俞凯先生、冷文斌先生,独立董事田新民先生、陈金山先生、郑启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会议,均已向公司请假。
2、董事会秘书张燕琦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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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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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尚斯佳律师、陈萌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 、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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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张燕琦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职资格和兼职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张燕琦女士,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具有香港中文大学会计硕士、基金从业、证券从业等证书;自2011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具有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张燕琦女士不存在兼任公司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等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除此外,对于兼任的公司下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职务,能够明确区分与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已对张燕琦女士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认为张燕琦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9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张燕琦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张燕琦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本次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备案。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