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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6-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26一44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股东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12月20日,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北京风炎”)、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瑞投资”)、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瑞益信”)与股东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晟于2024年6月2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协议解除后,股东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的董事均为张波涛先生,且上述股东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股东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

● 北京风炎计划于2026年6月6日至2026年9月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20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9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17,4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34,80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北京风炎于2026年6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风炎及其一致行动人领瑞投资、领瑞益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669,9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9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大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北京风炎于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7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4,9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5%;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风炎及其一致行动人领瑞投资、领瑞益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4,098,9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大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北京风炎于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9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1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4,37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2%。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风炎及其一致行动人领瑞投资、领瑞益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621,1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大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北京风炎出具的《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1、北京风炎减持前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23,283,957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取得20,084,100股,通过集中竞价取得103,199,857股;2、上述股东所持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3、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股东不存在违规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北京风炎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北京风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低于5%,不再是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及股东北京风炎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受让公司股份的股东,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自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仍应当继续遵守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5、北京风炎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