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ST京机 公告编号:2026-46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不低于人民币6,8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7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已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00元/股(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自2026年7月3日起,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9.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35)。
截至2026年9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11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75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5年11月18日至2026年9月4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为15,079,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2.42%,最高成交价为14.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43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136,695,215.4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实施完毕之日起提前届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直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079,100股,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按照截至2026年9月7日的公司股份结构计算,如公司本次回购的15,079,100股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全部锁定,预计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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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后续公司将择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