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9月8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128号兆驰集团大厦B座5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持股比例为兆驰光联与国内头部客户的业务合作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将有效保障双方业务合作的顺利推进,有利于深化公司与国内头部客户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强化公司光通信产业链的协同优势,切实提升综合竞争力。鉴于兆驰光联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兆驰光联未提供反担保,其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可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一切与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15:0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128号兆驰集团大厦B座5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江西兆驰光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光联”)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由于兆驰光联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驰股份”)于2026年9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光模块业务发展,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公司拟通过下属子公司兆驰光联与国内头部客户开展高速光模块的业务合作。为保障本次业务合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就兆驰光联与国内头部客户业务开展过程中,国内头部客户对兆驰光联形成的全部债权,按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保证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方式等担保事项,最终以公司向国内头部客户出具的实际担保函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一切与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2026年9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由于兆驰光联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兆驰光联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E5K9C23N
3.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8日
4.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1404号未来科技园A区3#厂房
5.法定代表人:顾伟
6.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截至目前,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兆驰瑞谷通信有限公司持有兆驰光联68.2934%的股份,公司间接持有兆驰光联68.2934%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兆驰光联资产总额为19,718.44万元,负债总额为15,804.56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3,913.8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9,685.96万元,利润总额为-1,086.12万元,净利润为-1,086.12 万元。以上数据业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0.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聚焦光模块业务发展,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公司拟通过下属子公司兆驰光联与国内头部客户开展高速光模块业务合作。为保障本次业务合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就兆驰光联与国内头部客户业务开展过程中,国内头部客户对兆驰光联形成的全部债权,按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保证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方式等担保事项,最终以公司向国内头部客户出具的实际担保函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一切与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截至目前,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的主要原因
兆驰光联作为公司高速光模块业务的核心运营主体之一,本次担保与公司在光通信领域的战略布局高度契合,是保障合作项目顺利履约的重要配套举措。此举有助于增强客户对合作项目的履约信心,巩固双方长期战略互信,为后续合作规模的持续扩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担保将有效保障兆驰光联与国内头部客户业务合作的顺利推进,深化双方合作关系。随着市场的逐步开拓和市场份额的稳步提升,公司将加速推动高速光模块的技术升级,并同步推进更高速速率光模块的技术迭代,助力兆驰光联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持续巩固并夯实公司在光通信光模块领域的市场地位。同时,此举将有力赋能公司光通信产业链协同发展,与公司“光芯片一光器件一光模块”一体化战略布局形成强大的协同效应,全面提升公司在光通信领域的综合市场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
兆驰光联作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其财务及运营管理均纳入公司统一的管控体系,公司能够全面掌控其经营状况、资信水平及项目履约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持股比例为兆驰光联与国内头部客户的业务合作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将有效保障双方业务合作的顺利推进,有利于深化公司与国内头部客户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强化公司光通信产业链的协同优势,切实提升综合竞争力。鉴于兆驰光联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兆驰光联未提供反担保,其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可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审批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72,000万元、1,000万美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4.58%(美元部分按照2026年8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美元=678.28人民币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1,252.31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5.64%,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2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128号兆驰集团大厦B座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1)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兆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顾伟先生于2022年5月26日签署《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在公司现有实际控制人控制期间,南昌兆投、顾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仅保留公司5.00%的表决权(如未来总持股比例小于5.00%,则以届时实际持股比例享有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以上表决权放弃并不影响其接受他人委托进行投票。
(3)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0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用书面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128号兆驰集团大厦B座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华锦
电话号码:0755-33614068
电子邮箱:LS@szmtc.com.cn
邮政编码:518000
(五)会议费用:与会人员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9月0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9”,投票简称为“兆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2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24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