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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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荐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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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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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等承诺相关方报告期内均正常履行承诺。本报告期内不存在由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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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代表人签字:葛俊杰 谢锦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