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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6-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国药现代 公告编号:2026-059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2026年5月8日,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有关事宜。

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6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41,172,69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058,634.60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本次现金红利的发放,公司股东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纳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上至一年(含一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5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缴纳的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给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5元。如QFII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股票(沪港通),其现金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5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5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建陆路378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2372865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国药现代 公告编号:2026-060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工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盐酸戊乙奎醚注射液(1ml:0.5mg)《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盐酸戊乙奎醚注射液

通知书编号:2026S03299

剂型:注射剂

规格:1ml:0.5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65873

上市许可持有人: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药品生产企业: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二、药品研发及市场情况

盐酸戊乙奎醚注射液为选择性抗胆碱药,主要适应症如下:1.用于麻醉前给药以抑制唾液腺和气道腺体分泌;2.用于有机磷毒物(农药)中毒急救治疗和中毒后期或胆碱酯酶(ChE)老化后维持阿托品化。

根据米内网数据库,盐酸戊乙奎醚注射液2025年在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城市公立、县级公立、城市社区)销售额为人民币57,763万元。CDE网站显示,目前获得盐酸戊乙奎醚注射液(1ml:0.5mg)药品注册证书并通过/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还有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远大医学营养科学(武汉)有限公司等。

截至目前,国药工业用于开展盐酸戊乙奎醚注射液(1ml:0.5mg)的累计研发投入约人民币358.47万元(未经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国药工业已于2025年9月获得盐酸戊乙奎醚注射液(1ml:1mg)药品注册证书并通过一致性评价,本次新增规格并通过一致性评价,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群,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相关用药领域的综合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上述事项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药品销售易受到行业政策、招标采购、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