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ST亚士 公告编号:2026-084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亚士创能一楼生态圈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8日
至2026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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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6年9月1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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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3)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可携带上述相应材料在2026年9月24日下午17:00前办理现场登记;也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信函登记需附上相应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注明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需在2026年9月24日下午17:00前送达,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二)登记地点: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圣美
联系电话:021-59705888-8393
电子信箱:dmb@cuanon.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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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ST亚士 公告编号:2026-083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公司经审慎评估和研究,拟聘任中兴华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对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5年收入总额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亨达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以上案件均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5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玉锋先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2025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松芝股份(002454)、中天科盛(832763)等上市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清女士,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2025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法尔胜(000890)、达攀股份(872962)等上市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彭桂花女士,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2025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松芝股份(002454)、雅克科技(002409)、广联航空(300900)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并考虑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2025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经审慎评估和研究,拟改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更换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选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