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参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8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参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维持分配比例不变,仅对分派参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1,657,010,297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75,557股后的总股本1,656,934,7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248,540,21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分派参数调整原因:自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2026年中期权益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实施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新增股份,导致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维持分配比例不变,分派现金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48,540,211.00/1,657,010,297×10=1.499931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9931元/股。
自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2026年中期权益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实施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新增股份,导致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分派现金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参数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1,656,991,457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75,557股后的总股本1,656,915,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调整参数后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1,657,010,297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75,557股后的总股本1,656,934,7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9月16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09月1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09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09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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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48,540,211.00/1,657,010,297×10=1.499931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9931元/股。
2、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由27.06元/股调整为26.9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8月25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6-054)。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8号海大科学园1栋
3、咨询联系人:黄志健、杨华芳、李坦航
4、咨询电话:020-39388960
5、传真电话:020-3938895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