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6-055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荣晟包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荣晟包装”)收到滁州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滁政复〔2026〕19号、滁政复〔2026〕20号、滁政复〔2026〕21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荣晟包装曾收到全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收回2022-A-1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全自然资规函〔2025〕92号)、《收回2022-A-20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全自然资规函〔2025〕93号)、《收回2022-A-2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全自然资规函〔2025〕9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决定无偿收回上述三宗闲置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安徽荣晟包装就该事项提出行政复议,并于2025年12月11日收到《行政复议案件受理通知书》。
经安徽荣晟包装与相关政府部门积极沟通、协调,2026年8月,全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安徽荣晟包装出具《关于安徽荣晟包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剩余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相关意见的回复函》。2026年9月3日,安徽荣晟包装收到全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411242026GG0022696号)。基于前述进展,安徽荣晟包装于2026年9月4日向滁州市人民政府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近日,滁州市人民政府出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滁政复〔2026〕19号、滁政复〔2026〕20号、滁政复〔2026〕21号),准予安徽荣晟包装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二、《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滁政复〔2026〕19号、滁政复〔2026〕20号、滁政复〔2026〕21号)主要内容如下:安徽荣晟包装不服全椒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收回2022-A-19、2022-A-20、2022-A-2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滁州市人民政府依法受理。复议审理期间,安徽荣晟包装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经审查,安徽荣晟包装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滁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行政复议终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安徽荣晟包装撤回行政复议并终止相关复议程序,系基于剩余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获核发、项目建设障碍已实质消除的客观进展,有利于公司尽快恢复并推进该地块的项目建设。
安徽荣晟包装将在前述地块继续推进项目建设,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本次行政复议终止后,安徽荣晟包装对相关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受影响,可依法继续使用该等土地用于项目建设。本次行政复议终止不会影响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该地块项目建设的后续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