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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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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2026-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6-071

转债代码:118071 转债简称:华峰转债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天津芯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华控股”)保证向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峰测控”)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28.94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208,781股。

●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芯华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经营风险,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本次询价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芯华控股持股比例由25.41%减少至24.31%(均以2026年9月11日公司总股本201,117,417股为基数计算),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倍数。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9月7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注:芯华控股持股比例以2026年9月7日华峰测控总股本200,798,269股为基数计算。

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芯华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芯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芯华控股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注1: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注2:表格中持股比例均以2026年9月11日华峰测控总股本201,117,417股股份为基数计算。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芯华控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合计持股比例由25.41%减少至24.31%(均以2026年9月11日公司总股本201,117,417股为基数计算),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026年9月11日,出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合计2,208,7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0%,导致出让方合计持股数量由51,099,102股变为48,890,321股,持股比例由25.41%下降至24.31%(均以2026年9月11日公司总股本201,117,417股为基数计算),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倍数。

1.基本信息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1: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注2:表格中持股比例均以2026年9月11日华峰测控总股本201,117,417股股份为基数计算。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注: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均以2026年9月11日华峰测控总股本201,117,417股股份为基数计算。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9月7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11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75家、证券公司66家、保险公司39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120家、期货公司1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9月8日上午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申购报价单》50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50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1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328.94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20.8781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