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26050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1、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生堂”)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官建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官建辉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官建辉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官建辉先生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其辞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官建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6%。官建辉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相关承诺。
官建辉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官建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首席科学家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首席科学家胡柯博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柯博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广生堂首席科学家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胡柯博士辞去广生堂首席科学家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职务。胡柯博士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其辞任广生堂首席科学家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创新药控股子公司福建广生中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John Wei-Zhong Mao(毛伟忠)博士等正推动各项临床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胡柯博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胡柯博士在担任公司首席科学家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胡柯博士在任职期间为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肖厚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肖厚麟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和丰富从业经验,能够胜任公司财务总监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附件:
肖厚麟,男,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税务师。曾任职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副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助理项目经理,海南希源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董事会秘书,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中心运营管理部门副总监,公司监事、财务总监助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肖厚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26049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管线,强化产品协同增效,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生堂”)拟与福建瑞泰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来”)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将其拥有的琥珀酸地文拉法辛缓释片项目的全部技术及相应技术资料及全部权益转让给公司,交易金额(含税)人民币1,263.6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华集团”)持有瑞泰来14.1844%股权并向瑞泰来委派董事、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瑞泰来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广生堂与瑞泰来签订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国平先生、叶理青女士、李国栋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建瑞泰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31J8H2X
法定代表人:罗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7月12日
注册资本:14,1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7#创新园二期16号楼13层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药品进出口;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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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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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持有瑞泰来14.1844%股权,且奥华集团向瑞泰来委派董事、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瑞泰来为公司关联法人。此外,深圳市物明福田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瑞泰来56.7376%股权,广生堂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50%合伙份额的联营公司福建广明方医药投资研发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深圳市物明福田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5952%合伙份额。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瑞泰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琥珀酸地文拉法辛缓释片被列入《第二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品种,是文拉法辛的主要活性代谢产物,属于选择性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类别,通过抑制这两种神经递质的再摄取,增加其在突触间隙的浓度,从而发挥抗抑郁作用,用于治疗?成人重度抑郁症?(MDD),利于提高患者依从性,肝损患者无需减少剂量,其独特的分子结构及缓释技术实现了更为平稳且持久的药效释放,有效减少了传统药物的波动性及副作用。目前,共有3家企业获得琥珀酸地文拉法辛缓释片药品批文。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瑞泰来拥有的琥珀酸地文拉法辛缓释片制剂(规格:50mg、25mg)的全部技术与所有权益及相应全部技术资料。瑞泰来的琥珀酸地文拉法辛缓释片已完成50mg、25mg规格的工艺验证和50mg规格的生物等效性研究,并取得一种口服固体制剂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尚未提交药品注册上市申报。本次交易的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以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技术的研发进度、形成成本和开发难度,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拟签订的合同主要内容为:
受让方(甲方):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让与方(乙方):福建瑞泰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一)乙方转让甲方的技术内容如下:
1.转让技术的内容: 琥珀酸地文拉法辛缓释片制剂(规格:50mg、25mg)的全部技术与所有权益及相应全部技术资料(以下简称“本项目”)。
2.乙方指导甲方继续完成本项目注册批生产。
3.乙方继续完成本项目25mg生物等效性试验(如必须)。
4.乙方作为琥珀酸地文拉法辛缓释片制剂(规格:50mg、25mg)持有人,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CDE)提出上市申请;乙方应于该药品技术审评工作办结前,完成该药品注册申请人变更至甲方的全部转让手续。
(二)双方确定,本项目的所有技术秘密、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就本项目取得任何知识产权权益。改进产生的新的技术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等的权益归属按协议约定执行。
(三)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乙方指导甲方进行本项目的生产工艺、原辅料和成品检验方法、生产设备清洁方法、稳定性考察;本产品的工艺验证、注册现场核查、产品上市后的生产和本产品相关变更的技术指导。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受让该项技术的转让费,技术转让费总额(含税)为¥12,63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陆拾叁万陆仟元整),由甲方按协议约定分期支付乙方。
(五)双方确定,按合同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琥珀酸地文拉法辛缓释片属于重要的抗抑郁治疗药物,公司现有产品水飞蓟宾葡甲胺片则是精神疾病治疗中重要的保肝辅助用药。本次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管线,并强化与现有产品的销售协同,助力公司建立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七、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产品尚处于研发后期,后续仍需完成相关研究、技术转移及药品注册申报等一系列工作,且可能受到国家药品监管政策及法规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进展及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存在不及预期或执行受阻的风险。此外,该产品获批上市后,其与现有产品水飞蓟宾葡甲胺片的协同效果及最终市场销售情况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瑞泰来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含本次交易)。
九、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瑞泰来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国平先生、叶理青女士、李国栋先生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与瑞泰来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瑞泰来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国平先生、李国栋先生、叶理青女士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双方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技术的研发进度、形成成本和开发难度,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26051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州高新区乌龙江中大道7号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新园二期16号楼13F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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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下列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9月22日18: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州高新区乌龙江中大道7号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新园二期16号楼12F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50108(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清河
电话:0591-38265188传真:0591-83052199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另附: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436”,投票简称为“广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会设置总议案。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2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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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三: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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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26048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59号),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59,3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54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2,999,968.0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174,443.10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9,825,524.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德皓验字[2026]00000053号)。
二、《公司章程》修订说明及修订对照表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的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的《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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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内容和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修订后的《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26046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9月8日以邮件、短信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9月1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州高新区乌龙江中大道7号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新园二期16号楼12F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6年9月3日,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59,389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9,267,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68,026,389元。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6年9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国平、叶理青、李国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肖厚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26047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59号)同意注册,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759,3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5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2,999,968.0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174,443.1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9,825,524.9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于2026年8月24日出具了德皓验字[2026]00000053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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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净额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