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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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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2026-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6-03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28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68号杭银大厦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8日

至2026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选举洪小源先生、周亚虹先生、赵骏先生、曾晓亮先生、周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进行披露。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A股股东名册主动提醒A股股东参会投票,向A股股东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A股股东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针对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

(二)登记时间: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2026年9月24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68号杭银大厦23楼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68号杭银大厦23楼

邮政编码:310016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253058、85151339

电子邮箱:ir@hzbank.com.cn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表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备注:

1、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弃权票在计算该议案表决结果时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股东应当针对该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5名,则该股东对于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5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该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股东对独立董事议案组候选人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就该议案组拥有的选举票数时,该股东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股东对独立董事议案组候选人所投选举票数少于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但差额部分视为其放弃表决权。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应选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5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3.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

该股东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3.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6-03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杭州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9月11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宋剑斌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关于杭州银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5次会议事前认可。

二、关于杭州银行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宋剑斌、张精科、温洪亮、楼未、章小华、王西刚、沈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上述7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为连任选举,其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另有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5次会议事前认可。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杭州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洪小源、周亚虹、赵骏、曾晓亮、周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上述5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洪小源、周亚虹、赵骏为连任选举,曾晓亮、周明为新任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新当选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需报监管部门核准,其任期自任职资格获核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连任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在曾晓亮、周明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之前,唐荣汉独立董事、李常青独立董事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5次会议事前认可。

本议案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洪小源、周亚虹、赵骏、曾晓亮、周明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形式进行选举和表决。

四、关于拟召开杭州银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9月2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68号杭银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成员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董事吴建民先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之日起将届满离任,吴建民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职,为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谨此向吴建民先生致以诚挚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宋剑斌先生:1971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本公司副行长、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财务负责人,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张精科先生:1978年出生,项目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曾任本公司文创支行行长、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科技文创金融事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委员、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科创金融事业总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兼),本公司副行长。

温洪亮先生:1971年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政工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曾任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林文物局、市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保护委员会)党委委员、中共杭州市纪委派驻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林文物局、市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保护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共杭州市纪委常委、秘书长,杭州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杭州银行党委委员、中共杭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杭州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

楼未女士:1978年出生,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战略管理部)副主任、战略管理部副总经理、战略管理部总经理,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章小华先生:1968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兰溪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浙商总会副会长,中国水泥协会执行副会长,浙江省水泥协会副会长。曾任浙江省第十一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兰溪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王西刚先生:1973年出生,民商法学博士。现任本公司董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法律处经理,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总经理,风险管理中心法律部总经理,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等职务。

沈明先生:1981年出生,管理学学士,审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法定代表人。曾任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科员,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预算处处长,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洪小源先生:1963年出生,经济学硕士、科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港特首政策组专家组成员、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监事长。曾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招商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主任(常务)、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亚虹先生:1965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教授、高级会计审计学院兼职教授、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数理经济(上海财经大学)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副理事长,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赵骏先生:1978年出生,法律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常务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

曾晓亮先生:1973年出生,会计学博士。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求是讲席教授,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助理教授、副教授,加拿大约克大学舒立克商学院副教授,香港理工大学会计金融学院教授、经济可持续性与创业金融中心主任,南方科技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席教授。

周明先生:196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商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香港黄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实业(香港)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巴黎国际银行董事、联席行长,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主任、信贷审批委员会秘书长,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贵金属业务部总经理、养老金业务部总经理,腾讯VB创新产品部负责人顾问,香港富融银行执行董事、行政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剑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4.08万股,张精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76万股,其余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已披露事项外,上述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及《公司章程》第一百〇四条所列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基础上均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亦未发现存在《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三条所列情形。

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