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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2026-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6-059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近日,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欣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欣竹”)与西藏高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高榕资本”或“基金管理人”)、西藏榕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榕展投资”)签署了《天津高榕长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合肥欣竹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0,000万元(最终以实际出资额为准)参与共同投资设立天津高榕长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投资基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主要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机构名称:西藏高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6月3日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县工业园区创业基地大楼2-14-10C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张震

主要投资领域:新科技、互联网及新消费、医疗健康等创新创业领域

备案登记情况:西藏高榕资本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31643 。

信用情况:西藏高榕资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高榕资本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二)普通合伙人

机构名称:西藏榕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6年2月29日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县工业园区创业基地大楼2-14-06D

实际控制人:张震

信用情况:西藏榕展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管理人西藏高榕资本与普通合伙人西藏榕展投资实际控制人均为张震,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其他有限合伙人

本次投资基金尚处于筹备和募集阶段,其他有限合伙人尚未最终确定,具体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的最终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基金募集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拟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基金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天津高榕长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目标规模:335,000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募资金额为准)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投资基金认购,亦未在基金中任职。

(二)出资方式及出资缴付

1、出资方式:为人民币货币出资。

2、出资缴付:执行事务合伙人将根据合伙企业项目投资和费用支付进度以及资金需求向各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

(三)基金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7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届满后,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经营期限1年,此后,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继续延长。

(四)退出机制

经执行事务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份额或通过其他方式减少其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提前收回出资额的要求。

(五)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基金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六)投资方向

合伙企业将主要投向新兴产业领域以及其他执行事务合伙人认为适当的领域的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从事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活动。

(七)基金管理模式

本合伙企业采用受托管理方式,由普通合伙人及其指定的西藏高榕资本分别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管理人,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及日常运营服务。执行事务合伙人独占执行合伙事务,权限涵盖投资决策与执行、资产管理处置、以被投资企业股东身份表决、账户与付款、聘用管理人及顾问等事项,并可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文件而无需其他合伙人另行批准。

合伙企业的债务先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享有表决、收益分配、权益转让及决定普通合伙人除名更换等权利,但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人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除其自主决定或持有超过50%合伙份额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外,无需召开。

收益分配上,可分配现金按收入来源及实缴出资比例初步划分后,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的顺序为:先100%返还其实缴出资额,余额的9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10%作为附带收益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持有超过50%合伙份额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可进行非现金分配。亏损方面,项目投资亏损由参与该项目的合伙人按投资项目分配比例分担,其他亏损和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按认缴出资比例分担。合肥欣竹仅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对合伙企业未来拟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权。

四、本次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是在充分保障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与投资管理优势,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投资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本次投资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且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基金运作、基金拟投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及短期内不确定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投资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6-058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7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26年9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程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