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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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
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2026-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539 证券简称:宏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

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增持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文志先生于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本次增持后,王文志先生与一致行动人王怡安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000,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49%。

2、后续增持计划:王文志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充分认可,计划自本公司披露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含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1日已增持金额)。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9月1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文志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文志先生。

2、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王文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51,411,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74%。王文志先生与一致行动人王怡安女士合计直接持有53,761,74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36.33%。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情况

1、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2、增持时间: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1日。

3、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4、增持数量及比例:王文志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23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6%,增持金额合计3,538,72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5、王文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三、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目的:基于对本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王文志先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含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1日已增持金额),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王文志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文志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