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变更及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6-63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变更及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9月11日收到朱保国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退休原因,朱保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主席及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一切职务。
朱保国先生原定任职期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2029年5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并视为其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
朱保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带领董事会前瞻谋划产业布局,持续完善治理体系,推动公司在创新研发、产品管线、国际化布局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实现了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董事会高度重视人才梯队建设与职业经理人培养,打造了一支专业过硬、结构合理的管理团队。此次由刘大平先生接任董事长,正是公司完善治理机制的重要成果。朱保国先生辞去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后,仍将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为新任董事长及管理团队开展工作提供支持,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其对新任管理团队充满信心,相信在刘大平先生带领下,公司将继往开来、锐意进取,实现更高质量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保国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朱保国先生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保科力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及天诚实业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朱保国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股份管理。朱保国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事项,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工作交接。
朱保国先生已确认其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辞任而需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其他事宜。
公司及董事会对朱保国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执行董事刘大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大平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刘大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对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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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席任期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一)辞职申请;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附件:刘大平先生简历
刘大平先生,39岁,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制剂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曾任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总监,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中心副主任,分管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和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自2024年1月至2026年2月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26年2月起至今任本公司总裁,自2026年5月起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大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6-6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当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副董事长唐阳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刘大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变更及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6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席任期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变更及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6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