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67 证券简称:山鹰国际 公告编号:2026-054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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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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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市富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厦门航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担保书》,公司为浙江山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山鹰供应链”)与上述公司签署的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合计1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浙江山鹰供应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合计2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浙江山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祥恒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祥恒”)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14,014万元的连带责任抵押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浙江山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上游供应商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49,000万元,对上游供应商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和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3)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为满足参股公司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热电”)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参股公司物产热电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和2026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9)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详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山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5,5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24个月
保证范围:保证浙江山鹰供应链完全履行主债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债务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限:两年,自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循环滚动计算。
(二)债权人:嘉兴市富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山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12个月
保证范围:保证浙江山鹰供应链完全履行主债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债务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限:一年,自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循环滚动计算。
(三)债权人:厦门航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山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4,5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24个月
保证范围:保证浙江山鹰供应链完全履行供应链服务业务产生的债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而应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限:二年,自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循环滚动计算。
(四)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被担保人: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18,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36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浙江山鹰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浙江山鹰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五)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被担保人: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36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浙江山鹰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浙江山鹰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六)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行
被担保人: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合肥祥恒包装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14,014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抵押担保
合同期限:36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浙江山鹰和合肥祥恒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均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84,213.8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6.84%,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484,213.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84%,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附件(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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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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