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0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9月14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1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在境外投资设立公司并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联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国际”)拟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Lianke International Pte. Ltd.(以下简称“联科新加坡”),持股比例为联科国际持股100%;联科国际与其全资子公司联科新加坡拟在埃及投资设立子公司,名称:联科埃及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埃及”),持股比例为联科新加坡持股99%,联科国际持股1%。
公司以自有(自筹)资金及募集资金出资,拟在埃及投资建设“联科科技埃及苏伊士运河经济特区二氧化硅-炭黑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投资总额约10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二氧化硅及炭黑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二氧化硅10万吨/年、炭黑10万吨/年的产能,本项目由联科埃及具体负责实施。
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投资新加坡及埃及子公司设立、海外股权架构搭建、投资建设生产基地、购建固定资产、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登记、聘请中介机构以及办理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为暂定信息,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及实际注册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在境外投资设立公司并新建生产基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将募投项目由“年产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二期)”变更至公司拟投资建设的“联科科技埃及苏伊士运河经济特区二氧化硅-炭黑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公司“年产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二期)”剩余部分建设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建设。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有利于加快公司产能释放及实现海外市场的快速拓展,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新募投项目后续涉及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新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主体、签署相关协议、办理有关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科技”或“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海南联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联科”)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1.4亿元,借款期限1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借款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可提前还款。公司就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次借款交易的出借人为海南联科,海南联科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中“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因此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吴晓林先生、吴晓强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3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新项目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尚需取得发改委、商务及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批准,以及需根据埃及当地的法律规定、政策要求办理当地的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公司能否获得境内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批准存在一定风险,变更后的新项目是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埃及当地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本次投资事项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变更后的新项目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11 日以现场及通讯形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司同意对募投项目进行变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予以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01号)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170,996股,每股价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85.32元,减除发行费用2,729,214.58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297,270,770.74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尤振验字[2025]第001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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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9月1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476.5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3,600.61万元(含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及理财收益,因还涉及现金管理收益未到期结算,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准,下同)。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谨慎研究和论证分析,公司拟将“年产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二期)”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合计23,600.61万元变更至“联科科技埃及苏伊士运河经济特区二氧化硅-炭黑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投资建设炭黑生产线及二氧化硅生产线,配套仓储、环保、余热循环利用、研发及办公等设施,同时投资主体及实施方式、实施地点亦将发生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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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后续确定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年产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二期)”计划总投资39,296.1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9,727.08万元,截至2026年9月1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6,476.53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3,600.61万元(含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及理财收益,因还涉及现金管理收益未到期结算,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其中,年产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二期)7号线于2026年5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产使用。
(二)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1、原项目技术路线向更高端方向升级,技术升级和实施周期延长。
原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二期)”产品主要应用于高压海缆屏蔽料。随着下游海缆行业对屏蔽材料性能要求的持续提升,以及公司在导电炭黑领域技术积累的不断加深,公司拟将该项目的产品定位向更高端方向升级。更高端的技术路线需要更充分的技术验证、设备选型与工艺调试,原计划的时间节点已难以匹配升级后的技术实施要求,项目建设周期预计将相应延长。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需重新审视原项目的推进节奏与资金配置效率。
2、新项目投资回报周期更短,增厚股东回报。
相较于原项目需较长周期才能实现效益产出,埃及拟建项目在建设条件、市场导入及运营环境等方面具备更优的实施基础,预计建成投产后的投资回收期更短、见效更快。将募集资金投向回报周期更短、效益更明确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海外业务高速增长,埃及生产基地助力全球化战略落地
公司已明确“以高端化突破、差异化竞争、全球化布局”为战略主轴的发展方向。近年来公司境外业务持续突破,2026年上半年公司境外收入同比增长45.03%,销售网络已覆盖欧洲、中东、东南亚、非洲、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埃及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是公司全球化战略的重要落地举措,有利于公司贴近海外目标市场、降低物流与关税成本、提升对国际客户的响应速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海外市场份额。
4、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原项目技术升级后,所需资金规模、设备选型及建设周期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继续按原计划投入可能导致资金沉淀与效率损失。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埃及项目,是公司结合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及自身战略规划,对资金配置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盘活存量募集资金,实现资源的更高效配置。
综上所述,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是公司基于技术升级、市场变化、战略布局及资金效率等多重因素综合考量后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投资建设“联科科技埃及苏伊士运河经济特区二氧化硅-炭黑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事宜已于2026年9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新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联科科技埃及苏伊士运河经济特区二氧化硅-炭黑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以实际注册为准)
2、项目建设内容:新建二氧化硅生产线及炭黑生产线,配套仓储、环保、余热循环利用、研发及办公等设施。
3、项目建设规模:二氧化硅年产10万吨,炭黑年产10万吨。
4、建设周期:预计18个月。
5、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约100,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自筹)资金及募集资金出资。最终实际出资币种及金额以ODI备案登记为准,如以美元出资,则按出资时汇率折算)。
本次拟将原募投项目剩余未使用资金23,600.61万元(含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联科科技埃及苏伊士运河经济特区二氧化硅-炭黑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投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自筹)资金进行支付。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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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合计数与其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2、最终实际出资币种及金额以ODI备案登记为准,如以美元出资,则按出资时汇率折算。
(二)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埃及是最早加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国家之一,被明确列为沿线关键枢纽。其独特的地理位置横跨亚非大陆,既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也是连接地中海与红海、贯通欧亚非贸易通道的核心区域。公司本次在埃及投资建设轮胎配套材料生产基地,正是顺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之举。
2、紧抓埃及轮胎产业爆发式增长的市场机遇
第一,中国轮胎龙头企业加速布局埃及。2026年9月,玲珑集团与埃及工业部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拟投资约20亿美元在埃及建设综合性轮胎产业基地,占地约300万平方米,涵盖轮胎制造厂、工业输送带生产线及钢帘线、炭黑等轮胎原材料生产项目。该项目预计创造直接就业岗位超5,000个,产品除满足埃及本地市场需求外,还将面向欧美及海湾国家出口。与此同时,赛轮轮胎已在埃及布局轮胎项目,建设周期计划18个月。公司产品已取得玲珑轮胎、赛轮轮胎等知名轮胎企业的认证,上述轮胎企业在埃及的产能扩张将直接带动对公司二氧化硅、炭黑等轮胎配套材料的需求。
第二,埃及汽车市场潜力巨大。埃及汽车保有量和产销量持续增长,带动轮胎及上游原材料需求不断攀升。公司在埃及建设配套材料生产基地,能够就近服务当地轮胎企业,抢占市场先机。
第三,辐射欧洲及新兴市场。埃及毗邻欧洲,与欧盟签有自贸协定,产品可以低关税进入欧洲市场。同时可辐射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为公司打开更广阔的海外销售空间。
3、打造海外加工中心,优化产业布局
第一,贴近客户,降低物流成本。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玲珑轮胎、赛轮轮胎、三角轮胎、贵州轮胎等国内外知名轮胎企业。在埃及设厂可直接为当地轮胎企业提供配套,大幅缩短交付周期、降低运输成本。
第二,协同国内基地,构建全球化产能布局。 埃及项目将与国内山东生产基地形成“国内+海外”双轮驱动格局,满足海外客户本地化供应要求,分散单一地域经营风险。
第三,埃及具备良好的投资环境。 埃及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政治社会环境相对稳定,且拥有丰富的能源资源,具备投资建厂的客观条件。
4、公司具备实施项目的技术、管理和市场能力
(1)技术优势
公司始终致力于二氧化硅和炭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高性能子午线绿色轮胎配套专用材料。公司产品已通过汽车行业IATF16949认证,具备为轮胎企业提供高品质配套材料的技术能力。
(2)管理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成员均从事炭黑及精细化工行业多年,团队配备合理,涵盖生产、技术、营销、管理等专业人才,具备国际化项目管理经验。
(3)市场优势
公司已构建覆盖国内外主流轮胎企业的成熟销售网络,客户涵盖固特异轮胎、赛轮轮胎、玲珑轮胎、三角轮胎等知名轮胎企业。近年来,中国轮胎龙头企业加速布局北非:赛轮轮胎累计在埃及投资超11亿美元,形成年产3600万条半钢胎等产能矩阵;玲珑集团拟投资20亿美元在埃及建设产业园区;中策橡胶拟投资5亿美元在埃及建厂;浪马轮胎埃及工厂已奠基;风神轮胎拟投资26.81亿元在埃及建设生产基地;此外,贵州轮胎、森麒麟、永盛橡胶等亦在摩洛哥布局产能。2026年上半年,公司境外收入同比增长45.03%,销售网络覆盖欧洲、中东、东南亚、非洲、韩国等多个地区,海外客户需求持续旺盛,可为项目投产后的产品销售提供充足订单储备。
5、把握绿色轮胎与国产替代的历史机遇
高分散二氧化硅和高性能炭黑作为绿色轮胎配套专用材料,其市场需求将随着绿色轮胎产量的提升而不断攀升。欧盟等市场对轮胎滚动阻力、湿滑性能等指标的环保要求日趋严格,推动绿色轮胎在全球范围内的渗透率持续提升,为高性能轮胎配套材料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埃及项目将助力公司加速融入全球轮胎供应链。
(三)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
1、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新项目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尚需取得发改委、商务及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批准,以及需根据埃及当地的法律规定、政策要求办理当地的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公司能否获得境内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批准存在一定风险,变更后的新项目是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埃及当地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本次投资事项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变更后的新项目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采用外币方式结算,存在汇率波动风险。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基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满产后预计贡献年收入超12.72亿元,净利润超1.88亿元,项目投资回收期5.57年(税后,含建设期),内部收益率22%,经济收益良好。
上述测算仅为公司预测数据,并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预测数据与实际有较大差异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有利于加快公司产能释放及实现海外市场的快速拓展,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新募投项目后续涉及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新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主体、签署相关协议、办理有关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公司战略规划,经谨慎研究和充分论证分析后确定的,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现阶段的使用情况及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经审慎研究和综合评估,决定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有利于更好地整合国内外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1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在境外投资设立公司并新建生产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11 日以现场及通讯形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境外投资设立公司并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联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国际”)拟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Lianke International Pte. Ltd.(以下简称“联科新加坡”),注册资本为 1500 万美元,持股比例为联科国际持股100%;联科国际与其全资子公司联科新加坡拟在埃及投资设立子公司,名称:联科埃及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埃及”),持股比例为联科新加坡持股99%,联科国际持股1%。
公司以自有(自筹)资金及募集资金出资,拟在埃及投资建设“联科科技埃及苏伊士运河经济特区二氧化硅-炭黑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投资总额约10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二氧化硅及炭黑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二氧化硅10万吨/年、炭黑10万吨/年的产能,本项目由联科埃及具体负责实施。
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投资新加坡及埃及子公司设立、海外股权架构搭建、投资建设生产基地、购建固定资产、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登记、聘请中介机构以及办理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为暂定信息,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及实际注册结果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联科科技埃及苏伊士运河经济特区二氧化硅-炭黑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以实际注册为准)
项目实施主体:联科埃及材料有限公司(以实际注册为准)
项目实施地点:苏伊士运河经济特区苏赫纳工业区(以实际注册为准)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新建二氧化硅生产线及炭黑生产线,配套仓储、环保、余热循环利用、研发及办公等设施。
项目建设规模:二氧化硅年产10万吨,炭黑年产10万吨。
建设周期:预计18个月。
项目投资金额:拟投资总额约100,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自筹)资金及募集资金出资。最终实际出资币种及金额以ODI备案登记为准,如以美元出资,则按出资时汇率折算)。
项目投资方:联科国际和联科新加坡作为联科埃及的出资主体,分别持有联科埃及1%和99%的股权。
上述内容为暂定内容,具体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内容后续确定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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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合计数与其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2、最终实际出资币种及金额以ODI备案登记为准,如以美元出资,则按出资时汇率折算。
三、投资的目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公司已明确“以高端化突破、差异化竞争、全球化布局”为战略主轴的发展方向。近年来公司境外业务持续突破,境外收入同比增长45.03%,销售网络已覆盖欧洲、中东、东南亚、非洲、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埃及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是公司全球化战略的重要落地举措,有利于公司贴近海外目标市场、降低物流与关税成本、提升对国际客户的响应速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海外市场份额。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1、新项目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尚需取得发改委、商务及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批准,以及需根据埃及当地的法律规定、政策要求办理当地的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公司能否获得境内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批准存在一定风险,变更后的新项目是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埃及当地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本次投资事项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变更后的新项目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采用外币方式结算,存在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埃及项目的投资建设将加快公司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公司向全球化布局战略转型,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公司将密切关注境外经营环境的变化,积极防范汇率波动及法律法规差异带来的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2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科技”或“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海南联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联科”)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1.4亿元,借款期限1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借款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可提前还款。公司就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次借款交易的出借人为海南联科,海南联科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本议案涉及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晓林先生、吴晓强先生已回避表决;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中“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因此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海南联科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01-18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海口市南海大道 168号)金盘路和坤大厦5楼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晓林
注册资本:6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116940625XJ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吴晓林先生直接持有海南联科83.33%,吴晓强先生直接持有海南联科16.67%。
2、基本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南联科资产总额36,082.55万元,净资产35,963.15万元;2025年度,海南联科实现净利润5,074.0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海南联科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海南联科诚信状态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借人:海南联科投资有限公司(甲方)
借款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借款额度: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整(小写:14,000.00万元)
借款利率:无息借款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自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双方签署《借款协议》之日起一年,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借款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可提前还款。
借款用途:补充公司经营资金
生效日期:自出借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并经借款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的借款,用于补充公司经营资金,就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担保,不存在抵押资产评估费、公证费、抵质押费用等筹资成本,审批时间短,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的积极支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海南联科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6年9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优化整体资金结构,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健发展,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满足了公司的融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4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9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6年09月30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9月23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之附件2。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榆东路55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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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6年09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榆东路558号公司六楼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6年09月29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2。
(五)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六)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榆东路558号公司六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62600
联系人:孙启家
联系电话:(0536)3536689
联系传真:(0536)3536689
联系邮箱:zhengquanbu@sdlianke.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9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07”,投票简称为“联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3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3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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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