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96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含兼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东晓先生、李福忠先生、王志军先生和路漫漫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作出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10月9日下午14:30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97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及2026年1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预计发生接受关联人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河建安”)提供劳务的基本建设项目及基建维修的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4,46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及2026年5月2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新增接受关联人金河建安提供劳务的基本建设项目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1,63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因投资年产10,000吨地霉素、20,000吨辅酶Q10中间体柔性生产建设项目,公司拟增加接受关联人金河建安提供劳务的基本建设项目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9,9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45%;本次新增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全年与金河建安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6,0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68%。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关联董事王东晓先生、李福忠先生、王志军先生和路漫漫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2026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新增2026年度接受关联人金河建安提供劳务的基本建设项目预计合计金额为9,9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45%,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李福忠先生、王志军先生、路漫漫先生、王晓英女士、路牡丹女士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本次预计新增发生接受关联人金河建安提供劳务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9,921万元。具体项目:
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地霉素10,000吨、年产辅酶Q10中间体20,000吨的生产装置及其相应配套设施,项目预计总投资54,957.2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料及原料车间、发酵车间、提取车间、自来水及消防水泵房、危废库、污水池及事故应急池、循环水池、自来水及消防水池等其他辅助设施。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为建设配料及原料车间、发酵车间和提取车间预计发生的金额。
上述项目在工程完工后,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工程造价公允结算,且预计交易额截至2026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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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发生金额数据已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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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坪路81号
注册资本:2,07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有军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1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土木工民工程、承揽承包建筑房屋、装璜,市政工程施工。一般经营项目: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河建安总资产20,562.67万元,总负债6,971.73万元,净资产13,590.94万元,营业收入8,906.69万元,净利润433.67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金河建安总资产17,092.90万元,总负债3,346.40万元,净资产13,746.50万元,营业收入5,026.40万元,净利润373.8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河建安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东晓先生和实际控制人路牡丹女士控制的企业,实际控制人、董事王志军先生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之子,实际控制人、董事路漫漫先生为路牡丹女士之弟,董事李福忠先生担任金河建安董事,因此与金河建安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金河建安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建筑安装施工业务,运行状况良好。金河建安拟提供的劳务服务符合其经营范围,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金河建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金河建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以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项目需要按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实施招标程序的,金河建安将按规定参与投标,如中标则实施相关关联交易,未能中标则不予实施。
(二)协议签订
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或子公司分别与金河建安签订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金河建安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可以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及工期,工程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等事宜时有利于及时协调处理,将极大提高施工效率,并且是基于业务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结算支付时以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了2026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合理地对2026年度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增加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金河生物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3、2026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98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8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9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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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上述议案时,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李福忠、王志军、路漫漫、王晓英、路牡丹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婷
联系电话:0471-3291630
传真:0471-3291625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8”,投票简称为“金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
注: 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相应表决意见栏内划“√”。
股东: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
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否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99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25年5月23日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24日及2026年8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114368372K
名称: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
注册资本:捌亿叁仟柒佰叁拾柒万柒仟柒佰零壹元(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王东晓
成立日期:1990年03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药品进出口;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草种植;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