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9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6-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584 证券简称:建发致新 公告编号:2026-053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8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8月14日,公司总股本421,288,5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42,128,850.90元(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8.47%。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分配。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如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2,003,750股,公司股本总额由421,288,509股增加至423,292,259股。故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实施的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最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3,292,2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2,329,225.90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3,292,2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9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9月11日至登记日2026年9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至本公司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情况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6.75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后续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288号上海建发国际大厦9层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王莎莎

咨询电话:021-60430629

传真电话:021-60430840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