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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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4、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333号金融广场27楼联化科技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萍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6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7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61,693,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938%;参加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7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62,659,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12%(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27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7,289,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45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上述第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斌律师、王顺达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