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6-048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王建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63,651,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4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3,496,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1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15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人,代表股份15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人,代表股份15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
9、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见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入江、蒋瑶玉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