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6-050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原告起诉请求涉案金额为13,808万元及逾期利息;一审判决涉及股权转让款13,560万元及逾期利息。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一审判决未判令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发燃气)承担股权转让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的支付义务,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直接负面影响;但本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一、前期诉讼情况
2021年至2022年原告方丽水秉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陆作智与被告方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燃气集团)、水发燃气签订了收购高密豪佳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密豪佳)20%股权的相关协议及补充协议,最终约定,待高密豪佳完成原告、被告及其他相关方于2020年8月签订的《关于收购山东豪迈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业绩承诺,且原告履行完《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相关事项后,由水发燃气集团或水发燃气以13,808万元收购高密豪佳20%股权。履约过程中各方因《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相关事项是否履行完成暨收购前提条件是否达成产生分歧。
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秉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陆作智将水发燃气集团、水发燃气起诉至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上述被告向原告购买其持有的高密豪佳20%股权,并支付股权转让款13,808万元及逾期利息等诉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6年9月15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鲁07民初175号〕,判决如下:
“一、被告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秉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陆作智支付股权转让款135600000元以及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以13560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9月24 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计算至股权转让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在被告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秉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陆作智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135600000元以及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后十五日内,原告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秉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陆作智应将登记在其名下的高密豪佳燃气有限公司20%股权变更登记至被告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第三人高密豪佳燃气有限公司应对上述股权变更登记予以协助;
三、驳回原告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秉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陆作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案件当事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后续进展。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一审判决,公司作为被告之一,未被判令承担股权转让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的支付义务。但本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案件当事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本案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