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81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累计诉讼、仲裁新增涉案金额为5,226.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81%。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2026)皖0604民初2600号)。现将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鑫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24年11月29日签订合同编号为AHGS-XJ-20241129的《备品备件采购框架合同》。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照被告下达的订单向其供应货物并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被告接收上述货物及发票后并未依约向原告付款。经原告多次催促,截至起诉之日,被告仍欠付原告货款624,548.50元。
(三)诉讼请求内容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624,548.50元;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89,017.04元(以624,548.50元为基数,开票后37日起,直至偿清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暂计至起诉日金额为89,017.04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二、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累计新增诉讼、仲裁金额为5,226.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81%。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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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部分尚未开庭审理,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