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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江苏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6-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6年9月18日起,增加江苏银行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在江苏银行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国联安双月享60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月享60天持有债券;基金代码:A类:020395;C类:020396)

国联安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债券;基金代码:A类:024523;C类:024524)

国联安月享30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月享30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基金代码:A类:019962;C类:019963)

国联安增瑞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瑞政金债债券;基金代码:A类:007371;C类:007372;D类:023878)

国联安增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盈债券;基金代码:A类:006509;C类:006510)

国联安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中债0-3年政金债指数;基金代码:A类:021229;C类:021230)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cpicfunds.com

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319

网站:www.jsbchina.cn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江苏银行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产品的申购、赎回等相关销售业务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江苏银行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涉及上述基金在江苏银行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江苏银行的具体规定。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国联安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特定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 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