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
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2026-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公告编号:临2026一49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

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于2026年9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适当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刘江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董事局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局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矿产资源业务相关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次激励的对象范围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矿产资源业务相关核心人员,首次授予总人数不超过69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高效运作和顺利开展,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办理本激励计划的以下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局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局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局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局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局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局在相关权益授予前,将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而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或放弃认购的部分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6)授权董事局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局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局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局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及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注销/回购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9)授权董事局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局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局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授权董事局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局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局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局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局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决定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公告编号:临2026一50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局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0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公司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编码

(二)上述提案已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6年9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载公司公告。

(三)上述提案需逐项表决,提案1.00、提案2.00、提案3.00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26年10月9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2:30一5: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杨晨

联系电话:(0838)2301092

传真:(0838)2301092

联系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000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0”,投票简称为“金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2:授权委托书1(社会公众股东)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2(法人股东)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